对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性质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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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把实践理解为这种主体在一定物质条件制约下和在一定的交往关系形式中的能动的活动,马克思就最终既辩证又唯物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建立起了全新的世界观即现代唯物主义。”[2](61-75)只有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马克思才真正做到对法国哲学传统的唯物论和德国哲学传统的辩证法的两种出发点的综合,即一方面把德国哲学的能动性、历史性原则引入唯物论,另一方面对其唯心的辩证法进行改造,使之现实化。 可以说,在上述解释框架内,马克思哲学就是对此前所有人类哲学的一个辩证的扬弃,它对现实世界的解释,无疑是最符合世界的本来面目的。马克思哲学具有无与伦比的解释世界的功能和性质当属事实。如果我们仅仅在“解释世界”的层面看这种理论,那它无疑是相当完满的。 二、误读马克思哲学性质为“改变世界”后果严重 应该说,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哲学的学术梳理和论证,基本符合马克思哲学的“变革”,将之冠以“历史性变革”,实至名归。实际上,与哲学史上的其他哲学并无二致,“改变世界”也仅仅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客观效果。但由于马克思哲学能够更好地、更科学地解释世界,因此,它可以更好地“改变世界”。但我们对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的功能的理解应该到此为止,否则,把马克思哲学的性质理解或解读为“改变世界”,过分强调、夸大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不仅是对哲学“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辩证关系的形而上学割裂,而且在现实实践中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笔者认为,哲学作为一种追求智慧的学问或理论,它理应安于自己的本分——解释世界,而至于改变世界,那应该是它分外的事,是它的一个“副产品”、额外功能、客观效果,任何人都不应该对其做出过分解读。因为,有意识地强调一种哲学的“改变世界”的功能和性质,本质上是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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