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财平台风险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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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理财平台风险分析 一、p2p理财概况 p2p理财,全称为peer-to-peer lending,即个人对个人信贷。p2p理财最早在英国出现,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p2p理财平台迅速在各国扩展开来。p2p理财是由具备资质的互联网网站即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在此p2p理财平台上对接起借贷双方,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人可以是有抵押贷款或者是无抵押贷款,在此平台上发布借款信息,借入到期后要偿还本金。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此p2p理财平台上有选择地向借款人放贷,并获取利息收益,但要承担相应的风险。p2p理财平台会赚取一定的息差或按照资金总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一般是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p2p理财平台以信息中介的身份,为借贷双方提供了互联网交易平台,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实现了各自的需求,完成了一个三方的资金借贷行为。 二、我国p2p理财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p2p理财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中国的p2p理财平台总数已经超过3000家,但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纯平台模式,指p2p理财平台只是个信息中介,并不参与借贷双方交易,以收取一定手续费作为收益。二是担保模式。担保模式又可分为平台自身担保模式和第三方担保模式,即由平台自身建立风控团队,或把风险控制交给担保公司去做。此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但是也存在着风险,不能认为有了担保就绝对安全了。有一些p2p理财平台,虽然有担保但还是出了风险。三是线上线下(online to offline)交易模式。wWW.YBaSK.coM这种模式下的p2p理财平台,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原理是资金筹集部分由线上完成,而寻找借款客户部分则由线下完成。p2p理财平台在线上吸引投资者资金,并在平台网站上公开业务服务流程、借贷业务信息等,而在线下则寻找贷款客户并且强化风险控制,这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四是p2p理财平台下的债权转让模式。这种模式又称为“多对多”模式。在此模式下,指p2p理财借贷双方并不签署债权债务合同,而是由平台先把资金贷给需求资金的客户,再把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后,将其作为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这个流程就实现债权的转让。 中国的p2p行业起步于2007年,在随后的几年,我国的p2p理财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网贷之家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低,我国p2p理财行业累计平台总数达到3858家(含问题平台),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263家。随着这几年p2p理财人气的攀升,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p2p理财作为个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截至2015年12月底,2015年全年p2p理财行业累计成交量接近1万亿,达到了9823.04亿元,而历史累计成交量则约为1.4万元。 然而目前来看,有中间商平台、有资金提供者和资金需求者,但行业没有准入门槛、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是当前p2p理财行业的现状。在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之后,p2p行业的风险事件频发。到2015年12月底,我国p2p理财行业累计问题平台已经达到1263家,新增问题平台106家。而2013年及之前年份问题平台总数为92家,2014年问题平台为275家,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为896家,可见近几年问题平台数量大幅增加。问题平台类型主要由跑路(含失联)、提现困难(包括主动清盘)和坏账逾期(导致停运)组成。这些行业乱象导致p2p理财平台的公信力受到大众的质疑,因此市场开始呼唤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在多年的呼吁下,p2p理财行业期盼已久的监管细则终于落地。我国p2p理财行业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5年12月28号正式发布。此意见稿定义了p2p理财性质、明确规定了p2p理财的职能与红线。展望未来,我国p2p理财平台将不断完善自身的风控管理,国家也会不断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我国个人征信系统的推进,我国p2p理财行业将逐渐规范完善。 三、p2p理财平台风险 (一)经营风险 任何企业都存在着经营风险。而p2p理财平台的经营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能p2p理财平台存在缺乏人气或者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平台持续亏损,从而平台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二是很多p2p理财平台以金融创新等名义,经营不在企业规定内的商业行为,这些活动没有得到允许,触碰到监管的底线,在法律上可能有很大的风险。三是很多p2p理财平台是债权转让或投资人直接向平台充值模式,这种模式能在p2p理财平台积累大量的资金,但投资者却不能掌控这些资金具体被平台投资于哪些方面,很多恶意诈骗或跑路的p2p平台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四是p2p理财平台作为借贷双方交易的纽带,本不应该参与担保业务,但是许多平台为了吸引客户,也提供了担保业务。虽然p2p理财平台的担保业务对投资者起到保本作用,但其自身面临较大风险。五是很多p2p理财平台开展了与银行近似的理财业务。但p2p理财平台开展的这类理财业务,监管部门基本监管不到,这些业务普遍存在风险信息披露不足、期限错配、设立资金池、资金投向不明等问题。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将严重影响客户资金安全。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p2p理财平台中的借款人未能按照契约约定履行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这是平台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之一。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极度不完善,缺少可靠的信用评价体系。并且p2p理财行业在中国发展并不久,只有几年的时间,很多p2p理财平台没有与央行的征信系统对接,而平台自建的征信系统由于技术水平不够或缺少足够的数据积累等原因,加大了平台的风险。与此同时p2p理财行业中的大多数贷款人是无抵押贷款,也没有资产证明等信用数据,这意味着对贷款人的信用评估无法通过传统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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