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首次执行日后,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规定执行。
由于新旧会计准则转换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且存在较大的实施难度,再加上一些大型企业业务复杂、所属公司众多,一旦出现差错,查找原因往往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和人力。因此在新旧会计科目转换过程中,转换工作的全过程都应生成完整的文档记录,对每个科目的转换方法、转换依据、转换过程以及具体实施人员等都要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按类别、涉及部门等进行归集并形成转换工作档案。这样如果后来发现差错,也能够迅速地查明原因,避免留下后患。
三、新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比较
(一)计量模式方面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又说明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我国的新准则更倾向于采用成本模式,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对两种模式规定优先顺序。
(二)披露方面的差异
在会计国际准则中,对于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要求披露其公允价值,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没有相应要求。
(三)在国际会计准则中,闲置的土地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在我国没有这样的规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于小镭.新企业会计实务讲解.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01.
[4]于小镭、徐兴恩.新企业会计准则实用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01.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12.
[6]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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