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市经理制产生的历史渊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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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美国市政体制改革的企业家俱乐部、市民市政同盟等,其中,以知识份子和专家为改革的中坚力量。在各方的努力下,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果,从1882年到19世纪初,先后有布鲁克林、波士顿、克里夫兰、纽约、底特律、费城和芝加哥等大城市修改了宪章,扩大了市长的权力,并将行政权从议会转到市长手中,市长拥有财政预算的编制权、执行权、市政官员的任免权、有否决权,美国历史上称此为“强市长制”(strong weak mayor-council form)。这种体制改革并没有根本改变市长——议会制模式,仅仅是削弱了议会对行政工作不应有的控制,提高了市长的地位,从而保证了各行政部门在市长领导下协调和合作,因而很快表现出成绩,可是毕竟其选举方式和选区等“弱市长制”的弊病没有能改变,所以改革者的探索也没有停止,他们希望找到一种更切合实际和更有效的改革方案。 1900年8月,德克萨斯州的加尔韦斯顿遭到了飓风凶猛的袭击,一夜之间,6000余人丧生,整个城市被埋在废墟中,面对突如其来的事变,“弱市长制”下的市政府束手无策,州议会不得不应改革派的请求,批准了一个临时性的组织——当地5个有名望的企业家为了港口改良而组成的“深水委员会”代行政府职能。该委员会集立法、行政于一体,将城市事务分为4类,各有一人负责,余一人为总协调人,彼此地位相等,结果,这个组织运行起来颇有效率,重建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与此同时,一个由改革者组成的三人小组委员会也开始按照深水委员会的形式草拟新的城市宪章。1901年4月19日,新宪章获得州议会的批准。LoCaLHosT委员会制(commission form)作为加尔韦斯顿市的正式体制被确定下来。之后,虽然1903年再度修改宪章,但其主要特征没有改变: 第一、市政府由五人委员会组成,拥有立法、行政权,其成员同时具有议员和行政官员的双重资格; 第二、委员会开会讨论的所有内容均公之于众,每季度向市民公布一份清晰完整的税收和其它收入来源及安排的说明; 第三、委员会成员两年一度由全体选民超党派直接选举产生。 由于这种体制具有政务公开、超党派选举、各委员之间相互制衡而避免隐含滥用权力的危险等优点,曾一度在美国各中小城市特别是在小城市中非常流行,“到1910年,全国有108个市,到1913年发展到371个城市采用委员会制。”然而,随着企业化改革评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9(3):24. [2]孙建军.美国城市经理制的初步确立.兰州商学院,2004,10(5):48. [3]孙建军.美国城市经理制的发展.经济研究参考,2003,8(2):26. [4]王旭.美国市政体制与市政管理中的企业化思想.经济体制改革,1995,(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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