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过程中根据既定成本战略决策,降低传统成本战略中企业的价值消耗,同时忽视了对企业外部环境的考虑(张建玲,2008)。企业传统成本管理决策对决定成本高低的因素的分析不全面,缺乏对生态环境保护因素的计量,在与政府主管部门博弈的过程中,争取不到主动地位,这是现行企业成本战略决策的弊端所在。
2 多方制度控制因素。企业和政府博弈的过程受到多方制度因素的控制和影响。首先,《公司法》等一些经济法规要求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降低各项生产成本,但是企业往往仅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其次,政府部门的各项环保法规也对企业经营提出了新要求,随着“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的推行,企业污染环境必定要缴纳相应的环境治理费用,同时企业在社会形象方面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些都应列入企业的环境成本,对企业经营带来巨大的压力。最后,消费者和纳税人对企业和政府的博弈组合有控制作用,当理性消费者得知某企业产品的生产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必定会有消费抵触心理,纳税人在政府查处环境破坏的实践方面也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3 社会舆论监督因素。企业与附近居民就有关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问题构筑了一个博弈局势。假设只要企业采取节能环保以及其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措施,企业的生态经济效率及其周围相应的生态环境状况就会得到改善,并且假设居民举报,必定会引起政府的关注,企业就必须强制执行政府的行政命令,治理已经产生的污染,并被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企业和政府在博弈的过程中,企业的环境成本是不可避免的,当前的“纳什均衡”无法实现,所以,企业必须重新审视保护环境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争取在政企博弈中站得优先地位,以期降低环境成本;政府通过制度约束机制的设计,改变各博弈双方的收益,使博弈达到新的“纳什均衡”从而使企业主动保护环境,提高其生态效率,同时,应定期评估企业的生态经济效率状况(马小琪,2008),充分利用税收手段,鼓励自主技术创新,评价企业的环境会计结果,还应定期公开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报告,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监督和环境诉讼的作用。通过发挥制度、政府和公众的作用,使企业更有效地开发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经济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企业、政府和公众共同努力,提高企业的生态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进一步加强环境会计的社会和政府监督。企业从降低自身环境成本着眼,对相关环境破坏信息总是会有隐瞒倾向。因此,环境会计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和政府的监督,应由政府或有关社会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会计法规、制度,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以促使企业加强环保意识,自觉保护环境,降低企业的实际环境成本。
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发达国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自上世纪70年代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尤其是在环境成本的控制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很值得我国企业和政府借鉴。但在借鉴的同时,也要考虑实际国情的差异,发达国家的具体操作(如环境成本的归类)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我国。我国必须具体地分析实际环境会计处理情况,在此基础上力求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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