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企业家制度能力和企业家战略能力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对企业家主导性能力的现实要求。战略企业家是具有很强制度能力和战略能力的企业家,是制度变迁中的企业家成长的高级模式。在价值判断意义上,“浙商”企业家成长模式与制度变迁进程存在动态适应关系。在浙江处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时期,“浙商”应该成为战略企业家,而“浙商”要成长为战略企业家,面临着制度约束和战略约束。打破这些约束,有三条路径可供选择:“先制度能力,后战略能力”路径;“先战略能力,后制度能力”路径;“制度能力和战略能力并举”路径。
关键词:战略企业家;制度变迁;浙商;企业家制度能力;企业家战略能力
现代意义的“浙商”是指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籍人士在浙江省内外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并正在成为国内最大创富团体的企业家群体。浙江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发优势省份,这种制度变迁的动力源于民众。在地方政府的“积极的无为而治”的制度供给调控下,政府和民间的良性互动逐渐形成“自发拓展秩序”。企业家的天然禀性使“浙商”成为浙江制度变迁的重要民间力量,构成制度变迁的“初级行动团体”。所以,以“浙商”为分析对象,是透视浙江制度变迁的一个“行动者”视角。同时也表明,研究“浙商”转型,必须将其置于浙江制度变迁,乃至当今中国制度变迁的情境之中。当前浙江制度变迁的新任务是推进区域经济体制从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史晋川,2005)。它要求作为浙江制度变迁重要主体的“浙商”必须相应地实现企业家成长模式的转型。由于企业家能力既具有明显的“制度嵌入性”特征,也是影响企业家成长模式的内生因素,因此本文将基于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制度情境,从企业家能力角度展开分析。LOcalhOST
一、 经济体制转型对企业家主导性能力的要求
受传统理论的影响,人们容易从职位或身份角度静态地理解企业家,即企业家就是企业领导者或高层管理者。这种认识违背了企业家的本质内涵。事实上,企业家应该是指从事企业家活动的主体。企业家活动包括捕捉别人不易察觉的市场机会或制造市场机会,并通过决策来整合资源,进而实现利润。具体实现这一活动过程的人才能被称为企业家。从事企业家活动的前提是行为主体具备企业家能力。因此,企业家能力是成为企业家的必要条件。企业家能力是由各种能力组成的集合,具有明显的结构化特征。企业家主导性能力是企业家能力结构中相对重要的某种企业家能力,它是决定企业家成长模式的内源性因素。企业家所处的制度环境对企业家主导性能力的内涵具有重要影响。
从制度视角来看,中国转型经济的关键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变迁。转型经济使中国企业家成长面临天然的特殊制度情境。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相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稳定的制度环境,转型经济的“中间制度性”在激发、释放民众的创业激情和企业家能力的同时,也使企业家成长面临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双重不确定性(droege,et al,2007)。制度环境不确定性要求企业家重视预测制度需求的变通能力和利用制度变革促进企业成长(batjargal,2005)。如果把企业家通过制度创新促进企业成长的能力称为制度能力,那么转型经济中企业家制度能力对于企业成长的作用不可忽视。市场环境不确定性要求企业加强战略管理(tan,2007),这对企业家战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可见,中国转型经济演进对企业家制度能力和战略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贺小刚等(2005)认为,当前中国企业家的战略能力和管理能力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大于关系能力,内部管理和战略定位成为企业家的主导性经营活动。这里的“内部管理”和部分制度能力有交叉关系,因此上述推断能够在该研究结论中找到依据。再者,转型经济对企业成长的制度性影响催生了战略性影响,企业家制度能力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理很可能会影响企业家战略能力的作用机理。徐岩等(2004)就认为,中国企业经营战略的变化或者调整更可能是一种制度化过程中的产物。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基本假设是:从制度视角来看,中国转型经济的演进正在强调企业家的两种主导性能力——制度能力和战略能力,这两种企业家能力对企业成长的影响日益重要。作为企业家的“浙商”自然也受这个要求的影响。所以,如果“浙商”成长要和当前浙江制度变迁的主要任务相互适应,就应该持续增强企业家制度能力和企业家战略能力,实现企业家成长模式的转型。
二、企业家制度能力和企业家战略能力的内涵
(一)企业家制度能力
企业家制度能力指企业家通过制度创新,突破创业过程中的外部制度壁垒与内部制度壁垒,促进企业成长的能力。这里的企业外部制度指正式的规制性制度根据scott(1995)的分类,企业外部制度可以包括规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和认知性制度。本文立足于正式的规制性制度的原因是:第一,规制性制度作为正式规则,其制定及执行的主要主体是政府,政府在中国转型经济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制度供给者角色和资源分配者角色,对民营企业成长影响重大;第二,企业家制度能力研究是探索性研究,目前尚不成熟,待规制性制度研究完成后,可再研究企业家制度能力和其他两种外部制度的关联。。规制性制度是由政府等权威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执行特征的正式规则。在我国转型经济条件下,规制性制度壁垒主要表现为产业管制性进入壁垒和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预性壁垒。企业内部制度是指企业产权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及职能管理制度。企业家制度能力包括外部制度能力和内部制度能力。企业家外部制度能力以规制性制度为作用对象,通过外部制度创新,获取组织合法性。企业家内部制度能力以企业产权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和职能管理制度为作用对象,通过内部制度创新,优化企业管理效率。
从制度视角来看,在转型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对企业家成长和企业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企业家外部制度能力比内部制度能力更加重要,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它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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