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分析公司流动比率时不仅要结合存货周转速度,而且还要分析商品存货的变现质量。商品存货的周转速度与变现质量是一个公司能否在竞争中立足的重要标志,质量的高低不仅表现在与同行业相比商品存货周转速度的快慢上,而且还表现在是否足额收回货币资金的数量上。商品存货周转速度可以用营业成本除以平均商品存货得到。这一比值大,说明商品存货周转速度快;商品存货变现质量可用本期销售商品收回的货款衡量,按照本期销售商品成本率折算为收回贷款的营业成本金额后,再除以平均商品存货,计算出的比值高,说明商品存货周转速度快,商品存货变现质量高。理论上对商品存货周转速度与变现质量指标没有界定合理的范围,公司只有与同行业相比或与本企业历史水平相比。如果公司的流动比率指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属正常范围,同时商品存货周转速度快、变现质量高,就能够说明公司经营性资产质量高,商品存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偿还短期债务有足够的高质量经营性资产做保证。只要企业流动资产周转率快于企业流动负债周转率,即便流动比率小于1也不至于产生问题。流动比率为0.76,表明1元流动负债对应0.76元流动资产,0.76元流动资产在周转率为4.7时,可以带来0.76×4.7=3.572(元)的变现。流动负债周转率=0.76×4.7=3.572(次)。只要企业的流动负债周转率不高于4,在流动比率为0.76的情况下。无论销售毛利率和存货比重如何,公司都不至于产生短期偿债能力或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陷阱三:流动比率的分析受到行业不同的影响、季节变化的影响、市场风险的影响、价格变动的影响、国家政策的影响等。如果abc公司流动比率=400÷300=1.33,在流动比率大于1的前提下,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同时等额减少某个数,流动比率立即会升高。比如,(400-100)÷(300-100)=1.5。
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人为调节和经济衰退,人为调节是用现金偿还或者提前偿还短期借款,使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同时等额减少;经济衰退出现,会导致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大致相等的减少,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中。债权人在对债务人企业进行偿债能力分析时,更应该注意这种数据跳跃的现象。
三、分析时应注意的问题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的高低与企业的规模、营运资本的多少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来说,流动比率越高,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流动资产保证程度越强,但是,不同时期相同的比率,以及同一时期不同企业相同的比率,短期偿债能力未必相同,这是因为流动比率计算时,没有考虑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内容结构。而相对于流动负债而言,流动资产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影响企业实际的短期偿债能力。而企业流动资产中如果应收账款比较多,要进行具体分析,比如有的企业有时间较长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没有清理,有潜在的损失,会降低企业的偿债能力。有时流动比率过高,可能是存货或者待摊费用比重过大导致的。在流动资产中,存货的变现速度最慢。如果存货中有未清理的积压物资,或者存货计价方法等原因与市价发生较大幅度的偏离,企业的偿债能力也将受到影响。流动资产中的待摊费用是货币资金已付,或者某种流动资产已损失,只是由于时间问题或某种事项尚未处理完毕,作为流动资产而暂存账面,不可能流动变为货币资金。另外,流动负债的真实性也影响流动比率的计算,比如预提费用过大、预收账款过大等,都影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真实性。
速动比率中的速动资产作为偿债的财力,并不完全等于企业现时的支付能力,因为其中还有一些难以短期变现的因素存在,如企业中长时间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在未转成坏账之前,已经不是实际意义上的流动资产了,因而资产的变现力也降低了。注意速动比率的真实性,如结账日前大力促销,使存货变现为应收账款,将非流动资产变现等。
综上所述,流动比率指标不考虑不同企业因流动资产构成不同导致流动性存在差异这个事实,而速动比率则武断地将存货判为不易变现的资产,难以准确、客观地反映企业真实的偿债能力。因此,在运用、评价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时、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财务分析和综合评价,既要分析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又要分析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具体内容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对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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