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施振兴战略6年以来,东北地区进入了企业陷入困境,大量职工下岗失业,经济发展缓慢。 2003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央11号文件),把东北地区推上了发展的快车道。黑土地上的劳动者在短短6年的时间里创造了新业绩,东北地区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好、最快的新时期,东北人民的生活在振兴中得到了极大改善。2009年9月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33号文件),明确提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要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为全国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所以,在当前形势下,认真企业的成长,推动形成高水平产业的集群;同时配合加大对企业改革也还有不彻底、不完善、不配套的地方,个别企业负担过重、冗员过多的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加快发展的巨大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挥,解决东北地区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还需注入新的支持因素。 第一,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要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具有活力的微观经济运行机制。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带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要充分发挥东北地区既沿边又沿海、地处东北亚区域中心、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互补性较强的独特优势,努力推进沿海沿边全方位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 第二,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要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行国有经济有退有进的战略性调整,增强其影响力、控制力和效益。loCALhOst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谋求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做优、做强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金融、物流、旅游、软件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形成稳固的商品粮基地。建设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协作,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第三,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要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决不能走以牺牲生态环保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要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重点民生问题,让老工业基地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振兴的成果。 相对2003年发布的中央11号文件而言,国务院33号文件解决东北地区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重点更加突出,统筹大东北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协调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注重民生的发展理念更加彰显,促进东北经济振兴的政策更加倾斜,东北老工业基地在政策支持下振兴脚步进一步加快。只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不断开拓进取,努力真抓实干,确保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东北地区的产业、资源、人才和政策优势,加快沿海沿边开放步伐,实现沿海沿边与腹地互动发展,就一定能形成大东北一体化开发开放新格局,推动东北经济区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东北老工业基地就一定能再展雄风、重铸辉煌。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央11号文件)[z]. [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33号文件)[z]. [3] 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批复[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7. [4] 张国宝.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情况的报告[z].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 [5] 冯舜华.东北经济区域合作的模式问题[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 [6] 张国红.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经济增长[j].商业研究,2004(24). [7] 王立云.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再就业问题的思路与对策[j].理论前沿,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