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中外频频爆发审计丑闻案件,许多企业实体业绩的财务报告,同时也影响了管理者当前和未来的财富状况。这种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员工的激励预期,尽可能地调动了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但是,当前对董事会成员经常的股票期权计划也引起了董事会独立性的问题,期权刺激了他们逃避面对企业业绩下滑的事实。
假如管理层能够找到方法隐瞒或推迟到将来形势好转的时候再发布这些坏消息,那么当前可能变为无价值的期权就会转而实现它们的价值。同时,在接二连三发生审计舞弊案件之后,股票期权却成为公司陋习和治理混乱的象征。因为股票期权制使一些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不顾一切地炒作股市,弃公司利益于不顾。过度的股票期权激励,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的出现,财务舞弊是审计合谋的前提,审计合谋的不断发生又反过来降低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风险,各大公司财务部门甘愿冒险来获得财务舞弊。所以,股票期权制是审计合谋现象的一大诱因。
2.公司独立董事“弃责取利”。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由来已久,美国为了防止公司高级管理层利用股权分散滥用职权,聘请政界、学界、商界的知名人士作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在运行初期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但近几年来,许多公司的独立董事却形同虚设,为了自身利益根本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未能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首先,从企业董事会成员产生的程序看,董事会成员并不真正是由股东任命的。虽然他们可能是由股东投票的,但是股东并没有选择的余地,ceo影响了企业董事会的成员构成。lOcalHOSt董事会主席经常会是企业现任或前任ceo,所以他对新董事会成员提名最有影响力,同时也控制了所有的董事会议程,高层管理人员对董事会构成的影响与有效的企业管理是向背而施的。
其次,美国的独立董事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企业之外,而又行使董事监督职权的外部董事。在美国,独立董事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在一元权力模式下加强董事的独立性,使董事会能够对经理层履行监督职责。由于美国是一个靠外部治理机制为主的国家,所以独立董事制度在整个公司治理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很多公司,独立董事占70%到80%以上。但是,由于不存在对独立董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美国企业里的独立董事并不“独立”,25%的独立董事是所任职企业的顾问或律师,或者为所任职企业提供经纪和投资银行业务,他们从企业中赚取大量的咨询费和其他收入。
3.审计委员会处世被动。早在1978年,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就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监督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审计收费等事宜。但是,最近几年以来美国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制度运作的效果到底如何呢?2002年1月1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哈维•皮特在其一份声明《会计职业界的监管》中指出:“关于公司治理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问题,也需要进行检讨。我们最近已向有关公司及其审计委员会发出警告,提醒他们提高年度报告中主要会计原则和政策披露的透明度。”可见,审计委员会在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公正性方面,没有主动积极地发挥作用,而只是被动反应,更没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
(二)美国财务报告体质扭曲
越来越多的业界人士认为美国现行财务报告体制形式大于实质并缺乏实际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美国会计准则过于细化,严重束缚企业手脚。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采取的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制定模式,为了防止准则存在漏洞而被钻空子,每一条新准则都会试图详尽列出交易的各种可能,这样就会导致准则过于细化、复杂难懂,严重束缚企业手脚。由于向外披露的会计报表使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和使用,也给注册会计师带来很多困惑,忽略对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的判断,往往形式重于实质。由于国际会计委员会采取的是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这种模式有助于培育一种以专业判断为基础的会计报表披露,注重对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的判断,能够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
2.审计准则制定机构一身兼二职,责权利不分。美国的会计师协会既制定会计准则又制定审计准则,一身兼两职,责权利不分,给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带来很大困惑,尤其是接二连三审计舞弊案件发生之后。因此,许多国会议员强烈要求美国会计师协会进行角色分立。这种抗议有了明显效果,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规定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基本上维持现状,仍由afsb制定,但审计准则(包括独立性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等)的制定权从美国会计师协会过渡到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
(三)美国企业公开分别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入和非审计服务收入。安然事件之后,为了不影响资本市场投资者对审计独立性的信心,sarbanes-oxley法案要求sec尽快通过并实施有关禁止审计师向其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规定。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结构是审计业务收入大于非审计业务收入。关于非审计业务收入过大是否会影响到审计独立性,业界没有统一定论。在有明确结论之前,我国不应盲目发展会计师非审计业务。
第五,加强对审计收费的管理及对审计收费披露的规定。我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对上市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要求上市企业在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应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披露。但是,披露的质量不甚理想,信息复杂混乱,数据之间的可比性不强。我国审计收费信息披露并不规范,应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收费披露的监管。
四、我国审计合谋治理措施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审计合谋预警机制
审计合谋预警机制需要从审计合谋需求方,审计合谋供给方两方面进行构建。从对审计鉴证服务的需求主体来看,审计合谋需求的主体实际上与财务报告舞弊主体存在着一致性,都是企业管理当局。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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