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公共利益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为宗旨。公共性属性决定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必须关注公众信息需求,促进信息共享,维护公共利益。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必须以公共信息需求为导向,与社会成员有着广泛的直接或间接联系,具有社会性、公共性、共享性和公益性等特点,其检验评估标准则是公共信息需求的满足程度。
4)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过程的政府——社会互动性。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更加强调社会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过程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且在具体的参与和监督方式上体现出政府与社会的互动。
5)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集公共性与管理性的统一。公共性原则不仅决定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对象、内容、主体、目标和检验标准、价值理念等,而且也需要借助现代管理的技巧和方法来实现其目标。在管理的技术层面,私人信息资源管理手段和市场运作机制不无借鉴作用。
5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重大意义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不仅可以扩大公共信息资源流通途径和提高传播效率,实现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改善公众对公共信息的获取环境,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而且,它在政府和社会中还有更重要的战略作用。
1)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标志是人类绝大多数成员共同平等地享用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服务。“十六大”提出我国要走出一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道路,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被推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实现信息化成为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必然选择。而社会信息化的水平取决于社会公众对公共信息需求的满足程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信息的需求。而以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正是迎合了这种要求,强有力地推动了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2)强化了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在我国,政府是最大的信息拥有者,掌握着80%的信息资源,其中公共信息资源还占了绝大部分。通过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可以实现政府的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使社会公众可以多途径地获得更多的政府信息资源。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不足问题,提高公众对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制约政府官员的信息垄断行为,遏制腐败。此外,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共获取,加强了政府的信息服务功能,促使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3)有利于缩小信息鸿沟。21世纪是知识信息时代,缩小信息和知识的差距是重要的国家战略。通过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扩大公众交流信息和获取信息的渠道,提高社会公众获取公共信息的能力,保证所有公众能免费或以低廉的价格享用公共信息资源,从而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信息鸿沟,增强国家的信息实力。
6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公共信息管理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将公共信息资源上升到关键的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高度。
2)政策与法律保障不利。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负责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机构,也尚未出台一部全国性的公共信息管理法规或条例,已通过的相关法规太笼统、抽象。
3)政府信息公开困难重重。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全部归国家所有,不公开是原则,公开是例外,很多掌握在相关部门手中的信息,公众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获得。加上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政府信息公开难以为普通公众所熟悉,信息成为一些行政机关,甚至是权力拥有者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造成信息垄断。信息的不公开造成了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还产生了资源配置失调、经济活动成本增加、腐败滋生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4)政府上网工程普及后不够深入。“政府上网工程”和信息港项目提供的信息量小、陈旧,远不能满足公众对公共信息的需求,普遍存在有硬件无软件、有形式无内容的局面。此外,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的实施步骤,信息化基础条件比较落后,缺乏公共信息管理人才也影响了公共信息管理的顺利发展。
5)公共信息服务存在着短期行为严重、效率低;浪费严重、个性化服务空白、资源动员能力薄弱;发展不均衡、创新乏力;衙门作风严重、公共信息供给规模不当;过剩与短缺并存、公共信息服务质量低;深度开发欠缺等问题。
7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发展战略
1)制定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
-明确公共信息管理中的基本问题。首先,要明确公共信息资源的定义与范围。其次,要明确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则。第三,要明确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协调部门,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明确各种封锁公共信息公开或恶意阻挠公众获取信息的行为所应承担的行政职责或法律责任,对公众提供帮助的渠道和措施等。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是公共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也是最大的公共信息资源的生产者、使用者和发布者。政府信息活动规模巨大,对社会公众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政府信息资源对整个国家的发展价值极大。政府信息资源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社会公众有权利要求政府开放其信息,政府也有义务公开其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政府的各项行政管理法律政策和行政过程应当逐步实现公开和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应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公共信息资源的合理、公平、公正的获取。
制定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标准和信息化推进法。建立信息化标准,可以保证信息化建设各项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减少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的技术障碍。信息化推进法可以加快政府和各部门机构的信息技术应用,从制度上推进政府和信息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还要通过《图书馆法》、《档案法》、《出版管理条例》等立法保障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进一步实施。
2)信息技术是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基础。公共信息资源类型多样,分布领域广,内容层次不一,要实现这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就必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信息资源采集、加工、传递与服务的效率。首先,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实现政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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