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会计职业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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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世界企业和社会环境三方面提出了改善会计职业判断质量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会计职业判断;会计标准;措施 1 会计职业判断基本理论 1.1 会计职业判断的内涵及重要性 会计职业判断通常是指会计人员按照现有的社会企业方面 企业是会计人员的职业场所。也是会计判断失败后果的直接承担者,因此在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质量方面也应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 3.2.1 加强对管理层财务知识的培训 会计管理部门除了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外,还应定期组织对企业管理层财务知识的培训班,将企业管理层应该了解和掌握的相关财务知识予以讲授,并采取一定的考核方式,检验企业管理层掌握的程度。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管理层授意会计人员滥用职业判断的行为发生。同时,在日后出现类似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时,可以按“知法犯法”,加大对其处罚力度,某种程度上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使企业管理层不敢肆意造假,随意践踏会计判断质量。 3.2.2 定期轮换会计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中的会计人员都实行“各管一摊”的方式,而且越大型的企业对会计人员的分工越细,比如有专门核算材料的、工资的、所得税的、成本的等等。这种分工带来的是会计人员对某一方面有着丰富的判断经验。有利于工作的稳定性,但对其他经济业务就知之甚少,导致发生特殊会计事项时,其余会计人员无从下手,无法提供相关的参考意见。locaLhOST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工作定期轮换的做法,对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也实行定期轮换制,这样,可能开始大家不适应,给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但一段时间后,就会对新接手的业务熟悉并掌握,激发会计人员对新业务处理的兴趣,促使会计人员主动去学习更多的会计知识,掌握更多的判断技能,对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质量大有益处。但由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轮换的时间不可过短,要保持必要的稳定性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一般2年~3年左右进行轮换为宜。 3.2.3 建立有效的会计职业判断的激励机制 由于会计职业判断质量受会计人员的判断能力和努力程度的影响,仅有高水平的审计判断能力并不一定能做出高质量的会计职业判断,还要看会计人员的努力程度。但前者是基础,而会计人员的努力程度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在企业的激励机制。因此,我们在注重提高会计人员判断能力的同时,还必须建立有利于会计人员作出高质量会计职业判断的激励制度。具体做法可以货币激励制度为主。一是企业单设一笔奖励基金,对会计职业判断质量高和比较高的会计人员在年终给予相当程度的奖励。二是对会计职业判断质量高的会计人员优先晋升一级职务,其中特别出色的可以参与企业管理层的决策。 3.3 社会环境方面 任何会计职业判断都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环境,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背景下做出的,因而,社会环境同样会对会计职业判断质量产生影响。我国目前的会计判断环境还比较差,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3.3.1 加强会计职业判断的理论研究 理论来源于实践,是对实践的总结、归纳和深化,反过来又能对实践起指导作用。随着经济事项、会计业务的日益复杂,不确定因素日渐增多,客观上使得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都不可避免地面对会计职业判断这一问题。而我国对会计职业判断的研究起步非常晚,2006年以后随着会计改革的发展,新准则和制度相继出台,相关的研究才逐渐增多,但探讨的都是一些会计判断的初步问题。到目前为止,尚未见到研究此问题的专门著作。有关的会计法律、法规中也找不到会计判断的理论支持。因此,会计理论界应加强对会计职业判断的理论研究,借鉴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既要研究会计职业判断的基本理论,也要研究会计职业判断的应用理论。以有效指导会计判断实践,在不断充实和完善会计理论体系的同时。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水平。 3.3.2 完善会计法规和监管体系 会计法规是会计职业判断的重要依据,尤其是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对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质量至关重要。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新的准则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的准则和制度中暴露出的问题仍然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而且实施新准则后,新旧准则之间又会出现许多衔接不当的地方,造成会计处理的混乱。此外。会计改革赋予了企业较大的自主权,为企业提供的会计方法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大,但缺少配套的约束和指导措施,很多相关法规的制定相互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仍有欠缺。因此应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减少会计职业判断的不可操作性,避免企业利用规范本身的缺陷来操纵利润,以改善会计职业判断质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监管是保证会计职业判断质量的重要环节,我国目前的会计监管体系非常薄弱,某种程度上并没有真正建立,从而导致会计职业判断质量低下。因此,在完善会计规范体系的同时,还应努力完善会计监管体系。就企业内部而言,要强化以内部审计工作为主的内部会计监管制度。内部审计不但可以协助管理当局促成良好内部控制环境的建立,还可以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就企业外部而言,要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外部监管体系。外部监管包括注册会计师的民间监督、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由国家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等部门实施的政府监督应依法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检查和审计,尤其是要加强对准则、制度执行质量的监督检查,以约束企业的会计职业判断行为,增强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公允性。 3.3.3 适当加大会计人员和管理层的法律责任 会计职能的发挥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偏重于对违法、违规者进行行政、刑事责任的追究,如对企业管理层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给予罚款、谴责、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很少受到司法追究。而追究法律责任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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