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教材教参数据库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需要,以及检索方式的编排,此类数据库可以分为3种:书目型数据库、文摘型数据库、全文型数据库。一般来说书目型数据库开发过程中做到尊重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就行了。制作文摘型数据库时可以不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是要尊重其署名权并支付相应的报酬,我国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至于全文型数据库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也是保护的难点,使用全文性数据库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在教材教参数据库建设中,全文性的数据库是建设的重点,所以各高校应该在数据库建设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
按构成数据库的开发(即按照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的创新程度,分为原创性数据库和非原创性数据库,两类数据库获得法律保护的途径和程度是不同的,trips协议及“欧盟数据库指令”就是采用这种分类。
1.3教材教参数据库发展现状
由于高校现在非常重视教材教参建设,所以各图书馆都在加快这方面数据库的建设,尤其是一些专业性、地方性大学,更是注重教材教参数据库建设,作为自建和特色数据库,成为本馆数字化建设的亮点。目前,国内教材教参数据库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势头,这里面最著名的就是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参考书系统,该系统首批已经有300多册书籍入库流通,此系统在数据库规划、著录字段、检索方面都比较有代表性,文件以pdf格式存放,有普通检索、高级检索、分类检索界面,界面清晰,检索方便。LOCALhOst江苏省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jalis课题下的教材目录库建设,已经初见成效。
2教材教参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
2.1教材教参数据库保护的原则
2.1.1数据库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 lpo)统计,大约有130多个国家对数据库规定了著作权保护,大多数都是把其作为汇编作品的一种,将数据库按汇编作品对待。从教材教参数据库的开发工作,内容的选择以及数据库的功能上来看基本满足著作权法对编辑作品的限定,适合编辑作品保护的原则:①教材教参数据库作为一个整体作品考虑其版权;②数据库及其组成成分的著作权相对独立,即数据库的著作权不得扩展到数据和内容本身。只要数据库的资料选择和编辑构成智力创造,就作为一个整体作品获得保护。
2.1.2辛勤采集原则。由于教材教参数据库存储信息量大、检索方便、实用性强,所以高校图书馆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技术、资金,但是教材教参基本上都是从别的数据库中链接或者来自于已经进人公共领域的作品,内容的选择和编排都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很难满足原创性要求。但是随着数据库复制越来越快速、简单,教材教参数据库受到的威胁也更加严重,侵权人将数据库稍微复制改动后就进入流通,严重伤害了原数据库的开发的积极性。如何对非原创性数据库加以保护,国际上一般采用“辛勤采集原则”(industrialcollectingprinciple)或称“额头出汗原则(sweatofthebrow)”,对在数据库开发中收集、选择、组织和编排上付出辛勤劳动,并付出了经费和时间,使用了一定的技术和手段,这样的数据库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2.2教材教参数据库建设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及解决办法
教材教参数据库在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使用中,一般存在着以下3个不可省略的步骤,首先是作品的采集,其次是作品的数字化处理和上网,最后是读者对作品的使用。每一个步骤都涉及作品的著作权问题,需要数据库的创建者谨慎对待。在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中,要针对不同步骤、不同的使用方式妥善处理好高校图书馆与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关系及高校图书馆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在采集作品时,一定要分清是属于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还是仍然在版权保护期内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对于前一种作品可以全文数字化成数据库作品,而对于后者一定要征求著作权人同意。
在对其作品进行数字化处理时,还要尊重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倘若著作权人不同意无偿使用,数据库制作者上网使用作品时还应当通过协商向其支付必要的费用。
2.2.1教材教参数据库传播与传播权问题。教材教参的网络传播是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重要手段,目的是为了全校师生在快捷便利的网络环境中,及时方便地掌握各类教材教参的情况并合理有效地利用。但是将拥有著作权的教材教参通过网络传播,这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将网络传播权绝对化,就会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因为网络传播可以进行远距离教学、展览、公益表演、图书馆藏书查询、新闻传播等等,所以应当对网络传播权进行限制。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如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时事新闻报道;学校教学科研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2.2教材教参在信息服务的著作权许可问题。教材教参数据库的核心构成是信息资源库,建设教材教参的基础工作是对教材教参的收集和整理,图书馆员利用一定的手段,通过馆藏一次文献和教学用教材教参进行科学的加工整理,并编制各种二次文献,如索引、文摘、题录等,为读者提供文献信息服务,这项工作在强化图书馆的服务功能,提高读者利用文献的速度,节约读者时间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在网络环境下,对拥有版权的一次文献编制题录、文摘、索引是否违反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而造成侵权呢?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图书馆只有在为陈列或保留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时才属于合理使用。显然,图书馆对教材教参的数字化使用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因此,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对于作品的使用可以考虑类比于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信息传播媒体对作品使用的法定许可形式。
2.2.3教材教参数据库本身的版权问题。教材教参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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