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大车”,而被管辖的县(市、区)则被称之为“大人穿小孩裳”。现在要改革,要三级制,还涉及增加省级的数量。
提升政府的能力和效能
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据披露,新中国建立以来到1977年,在大约2万多亿元的总投资中,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至少有1万亿元。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八五”期间投资的400多个全国重点项目,2/3没有效益。“十五”期间,我国公共决策的失误每年估计都达1000亿元人民币左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要积极推进“三化”。科学化:建立决策的中枢系统、参谋咨询系统、信息情报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民主化:要求开拓多种渠道,倾听民众呼声,从民众中吸取智慧,使政府决策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建立在深厚扎实的群众基础之上,真正做到顺民心,合民意,建立和完善决策的公开听证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法治化:政府决策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建立政府决策的制度,目的就是要为决策制度立法,以便依法约束政府决策主体的行为,实现政府决策机制和决策全过程的法治化。
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政务公开,就是要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透明化政府”(transparence government),就是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和实施的管理措施须及时公开,不公布的政策不得实施。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增强决策透明度,凡是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行政问责制。所谓有权必有责,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一对“孪生”兄弟,每一份权力都连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以前人们往往认为,“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现在更应该认识到,“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问责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绩效评估是改进政府治理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政府管理流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建构绩效型政府,需要改变“重决策、轻执行、轻评估”的现状,拓展公民参与途径,规范绩效评价指标和程序,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对于一些重大和突发的公共管理事件,可引入外部评价机制,提高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独立性。还要纠正“重经济指标,轻公共服务”的倾向,强化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考评。绩效评估体系应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不难看出,上述13项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事实上本身就是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把行政体制改革的事情做好了,就必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也可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更大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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