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计保稳定到齐心协力创稳定的根本转变,努力维护我市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局面。
三、坚持以民为本,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定要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妥善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维护好社会*稳定。学忠书记在分析汉源“10·27”事件的起因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汉源“10·27”事件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移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没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他们的呼声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如何建立使移民长久生计有着落的利益保障机制研究不够、思考不深,办法不多。加之,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在强调以人为本、依法执政的条件下,推进改革、发展经济,一方面人民群众本身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一些媒体炒作、国内外思潮的影响和一些别有用心者的煽动,使我们面对着比计划经济、比改革开放初期复杂得多的情况,如何积极科学稳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对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现实考验。
老百姓非常现实,你讲再多的宏伟蓝图、整体利益,那个离他太远,他最关心的是田地、住房、果树、牲畜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你必须把这些问题给他解决好,他才能够放心。因此,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新情况、新矛盾大量涌现,尤其是一些群众确实面临着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有的被下岗分流,再就业困难;有的遭受自然灾害和疾病困扰,生产生活(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wmjy.net)陷入困境;在城市征地拆迁中,一些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生活没有着落。加之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矛盾凸现。这些矛盾和问题不及时化解,很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要维护社会稳定,从根本上预防和处置好群体性事件,就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必须真正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市各级干部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反映群众的呼声。要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对于他们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解决不了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要准确把握政策,防止表态不慎诱发新的矛盾。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各种政策措施出台,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我们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的,或者得不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坚决不要实施,至少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绝不能贸然行事。这要成为我们工作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
确保社会*稳定,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各级领导要坚持带头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宣传好党的法律、政策,理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方法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好过细工作,争取大多数群众。对少数违法者要依法处置,涉及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要讲究工作方法,妥善解决影响我市当前稳定的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切实化解房屋拆迁和征地安置补偿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尤其要加强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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