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作用。从行政层面来讲,律师为政府及其行政部门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可为其参与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重大决策的研究咨询,协助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的建立,参与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订修改工作,代理参与商务谈判和行政诉讼,参与涉法信访和化解矛盾纠纷等,都是保障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避免决策失误,行政失范,权力失控,形象失落,权益失衡的有效途径;公证在为政府采购、依法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挂牌转让拍卖等活动中提供的监督、证据保全等服务,是保证政府活动的真实合法的有效手段,既可提高可信度,又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从司法层面来讲,律师的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以及青少年犯罪的审前调查,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形式,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佳选择。行政和司法是社会管理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所以说,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独特的保障作用。
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司法行政
机关必须不断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1、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2004年6月,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由此,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成为2010、2011年全国政法战线三项重点工作之一。2010年9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研究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2011年2月19日举办省部级主要干部研讨班,专题研究了社会管理及创新,周永康同志作了主题发言;2011年5月30日,中央政治局再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会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继续抓好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以上所述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社会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也说明社会管理工作极端重要。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职能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更新观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
2、要不断地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及工作的方式方法。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特别是我国从封建社会、半殖民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从人治走向法治,正处在社会管理的转型期,矛盾纠纷的多发期,改革发展的机遇期,以固步自封、墨守陈规的老体制、老办法是完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要广泛而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时代特征、社会特点、工作特性,掌握其规律性,摸索其适用性,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以时不我待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解决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捍卫公平、促进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胆地闯,大胆地试,改革我们在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中不适应的地方,创新一些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既符合法治精神,又切合工作实际;既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又能切实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和工作的方式方法。
3、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在基层、落实在基层。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及每名司法行政干警,面对的是一项一项具体的工作,接触的是一个一个普通的民众,处理每一件事,都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管理事务的成败。因此,任何人对任何工作都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衙门作风,要时刻告诫自已,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管理对象的有情人,做服务对象的热心人。细而言之,就是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切实为社会管理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变无序管理为有序管理,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变轻管理重实调为管调并重,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变重普轻治为普治并重,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人民群众解难,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