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牢牢把握“五个与时俱进”实践要求
“三个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继续发展的跳跃性起点。针对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着眼于贯彻“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提出的“五个与时俱进”工作指导方针,各级人民法院要做到真提高,见实效,关键在于从大学习、大讨论中,领会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好、落实好“五个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一是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要求我们确立旗帜意识、方向意识。 “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就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面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强化旗帜意识,是确保司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关键,时刻不能放松。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各级法院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不仅要上党中央保持一致,也要认真执行同级党委的重大决定,主动接受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遇有重大、全局等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以便得到正确指导、协调与支持。人民法院工作要切实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大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此,人民法院要悉心掌握党和国家在具体社会发展阶段和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找准司法工作与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和工作着力点,善于从党的纲领、路线等方面认识和处理法律问题,切实做到法院工作与党的事业同步,为党的事业服务。
二是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与时俱进,要求我们围绕科学发展下真功夫。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紧密联系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与时俱进。要科学把握人民利益及其司法需求,善于在纷呈多变的利益中分辨出人民群众的普遍利益、根本利益,分辨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尽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权。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思路上要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做到 “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和谐。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有效的政绩考评体系。要注意统筹兼顾,在审判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实现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与时俱进,要求我们在创新机制上求进展。科学高效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保障。人民法院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在巩固既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要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着眼于消除现存体制中有碍发挥司法职能发挥的问题,加快法官选用任用等机制的优化完善。特别是要适应当前审判工作要求,要吸收基层智慧,敢于创新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审判方式和方法。同时,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要立足初级阶段的中国国情,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各级法院积极参与相关司法调研工作,配合与推动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对一些最影响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问题进行突破性解决。
四是实现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与时俱进,要求我们抓住思想建设不放松。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强调指出,人民法院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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