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一个象征。在许多地方人民公社时期结束以后将原来的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所辖的“生产队”一级设村民小组;在设村民小组时多考虑自然地形以及文化习俗等因素。在法律上,按村组法第十条规定“村
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村民小组作为全体村民的一种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和其他财产”, 同时,村民小组是农村村庄治理结构中的一个基本的政治单元和一个有着较强行动能力的行动单位,并且村民组大都以自然村的名字来命名的。由小组全体成员选出的村民小组长负责全面管理,既要执行上面下来的各种命令和政策,比如收取税费、计划生育以及防治非典等,同时组内的各种大小事情,比如修路、维修堰塘、农业生产用水以及纠纷调解等都由组长来组织。因此以“自然村落”为考察对象,在实践上具有可操作性,在理论上正契合了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等学科倡导的“小地方、大社会”的研究模式。[3]而行政村”大多是由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直接演变过来的,农民之所以会认同“行政村”为“半熟人社会”,是由于长达二三十年的人民公社体制造就的集体主义新传统的缘故,农村税费改革带来的大规模村组合并,一下子打破了农民的日常生活界限,农民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村组合并的新范围,他们的日常交往一如既往地局限在原来的界域内。
本文选取村落公共空间作为考察自然村落社区整合的一个分析视角,即在自然村落社会内部通过考察村落多元公共空间及其结构转型来分析社区变迁的历程和社区整合的逻辑。本文所指的公共空间大体上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指社区内的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在其中进行各种思想交流的场所。例如,在自然村落中的场院、晒场、水井附近、小河边、小商品店、诊所、理发店等,人们可以自由地聚集,交流彼此的感受,传播各种消息。二是指社区内普遍存在着的一些制度化组织和制度化活动形式。例如,村落内的文艺活动、村民集会、红白喜事仪式活动等,人们同样可以在其中任意交流、交往。本文就是从这两个层面来分析村落公共空间演变及其对村庄整合的意义。
二 田野调查:多元公共空间与社区民众的公共生活
h村基本概况 h村地处四川省北部山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共有40户人家,人口187人。h村现在的格局是在明末清初“湖广填川”的大移民的基础上形成的。在人民公社化时期,h村是一个生产队,并与另外7个生产队一起组成一个生产大队。人民公社时期结束以后,h村与另外7个生产队一样成为一个下属同一行政村的村民小组,所属的生产大队则成为村民委员会。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h村仍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除了与其他村民小组共同里属于一个村委会、共有一所村民小学以及一个大型塘堰之外,它既是土地、山林、塘堰集体财产的主体与发包单位,农业税、电费、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独立核算单位,又是村民日常交往和交换的行动单位。目前h村有王、蹇、两个大姓家族(其中蹇姓共16户,占总户数的40%;王姓共10户,占总户数的25%),以及吴、权、唐、杨、郑、李、杜、詹等小姓家族存在(他们中最多的为3户,最少为1户)。蹇姓虽然占绝大多数,但分别为三个房族的,彼此之间并没多的血缘关系,因此村落中个姓氏之间彼此较为平等,没有大姓与小姓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出现。其中王、蹇、权家族的成员分别担任过村干部(后来的村民小组长),杨、李、詹家族的成员曾担任过村民代表。据笔者调查,这些干部和代表的选举很大程度上看能力和性格以及家庭和谐与否,而很少考虑是否是来自主姓家族。
在h村这样一个村落社区中,公共空间形式多样,以下是笔者调查时了解到的几种有代表性的公共空间:
1、院坝——最初级的公共空间 由于地处山区,h村人们的居住状况总体上是分散性的,但在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方也有多家聚居在一起的情况。整个村落共有三套四合院以及围绕四合院的许多“单边户”。四合院称“口”型,中央是一个院坝,四周为多个住户,南北走向有一巷子与外界相同。院坝是住户晒粮食以及进行其他生产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院子里人们“摆龙门阵”(即聊天)的重要场所。一些单边户的人也经常光顾这里,以摆脱单户居住的寂寞,他们觉得院子里人多,很热闹。院坝还经常成为村里的电影场、剧场承载了娱乐的功能。因此,院坝有利于居住者的心理认同和信息共享,是村落社区里最初级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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