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改革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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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上述比例分别变为35.8%、43.5%、20.7%,其间东部地区城市数量大幅度减少,中西部地区则有所增加;到1998年,上述比例又分别变为44.9%、37%、18.1%.就是说,改革以后,东部地区城市数量所占比重增加了9.1%,而中西部地区则分别降低了6.5%和8.6%.[10](2)城市市区面积不断扩张。据统计,1984年,全国295个城市市区土地面积占全国面积的7.6%,到1996年,全国城市市区土地面积已占全国面积的18%.[11]1990-1998年九年间,我国地级市数量由188个增加到231个,城市覆盖面积由189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93万平方公里,净增加了104万平方公里,增长55%,占全国的比重达30%;根据统计数据计算,1998年222个地级以上城市(不辖县)建成区土地面积为14500平方公里,比1990年增加了4595平方公里,增长46.4%.[12](3)城市市区人口增长较快,但低于城市数量和城区面积的增长速度。1997年末,全国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达2.14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相当于1949年全国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2740万人的7.8倍;1998年末,全国231个地级市市区总人口为24958万人,比1990年增长39%,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5402万人,比1990年增长32%,低于同期地级市建成区面积的增长速度;据计算,1978年,全国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为7986万人,比1949年的2740万人净增加5246万人,1998年为21776万人,比1978年净增加13789万人,相当于前30年净增加数的2.63倍,同比远低于城市数量的增加幅度;1998年,222个地级以上城市(不辖县)市区非农业人口为15129万人,比1990年的12307万人增加了2822万人,增长22.9%,低于城市数量及其其建成区土地面积的增长速度。[13]需要说明的是,第一,80年代初开始实行市(地级市)管县制度以后,地级市数量增加较快,1983-1998年,有100多个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仅1983、1984、1985三年,地级市数量净增加50个,占20年净增加数的近39%;第二,1986年,国家有关部门修订建"市"标准后,县级市数量快速增加,1986-1996年11年间,县级市数量净增加286个,占20年净增加数的近83%;第三,20年来,县级市的净增加数要占全部城市净增加数的72.6%;第四,县改市的速度明显过快,反映城镇化进程的城镇人口被人为扩大,大量的乡村人口只是因为行政建制的改变变成了城镇人口,大多数乡村人口并没有实现职业和空间的转移。 2、农村小城镇发展的阶段性变化 建国后,小城镇发展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1949-1957年的初步发展阶段。特点是:(1)建制镇数量从开始的2000个左右增加到1954年的5402个,年均递增30%;(2)城镇人口增加较快,开始为5765万人,1957年为9957万人;(3)城乡人口流动性显著。期间城市人口平均每年迁入率为104.2%,迁出率为71.1%,净迁入率为33.1%,迁出与迁入之比为1:1.8;[14]公路客流量由1949年的1809万人,增加到1957年到23772万人,增长12倍[15].二是1958-1978年城乡分割"二元体制"全面强化和农村城镇化全面停滞阶段。特点是:(1)1978年建制镇数量只有2173个,比1954年减少了近60%;集市由5万多个减少到2万个左右;(2)城镇人口波动:"大跃进"的1958-1960年,三年城镇人口增长31.4%,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9.7%,其后几年的国民经济调整,压缩了城镇人口,1965年城镇人口的比重只有14%,"文革"10年,一系列减少城镇人口政策出台,城镇人口增长缓慢[16].这主要根源于中央为完成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而建立了严格限制农民进程和农村城镇发展的城乡二元体制。三是改革开放后小城镇数量迅速增长阶段。特点是:(1)建制镇(包括城关镇)数量快速增长,1999年为19184个,21年的时间共增加17011个,增长7.83倍,年均增加810个。(2)在全国乡镇中,建制镇的比重不断提高,1978年为4.1%,1990年为20.4%,1999年已占42.9%.(3)从1978年-1999年,有两个发展高峰,一是从1984-1986年的"撤社建乡"、修改建制镇建镇标准时期,3年增加7750个,二是从1992-1994年的乡镇"撤、扩、并"时期,3年增加4247个;6年增加11997个,年均增加1998个,相当于21年净增加数的71%. 3、农村小城镇区域布局结构的变化 建制镇总量中,东部12省市区所占的比重,从改革开放初期的33%左右,上升到80年代中后期、并一直稳定到目前的45%左右,1999年底为8560个,占44.6%;中部9省所占的比重,从改革开放初期的38%左右,之后陆续降低,到近几年一直稳定在30-31%,1999年底为5798个,占30.2%;西部10省市区所占的比重,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9%左右,到80年代中后期的20-21%,近几年已经稳定在24-25%,走过了一个先下降后慢升的过程,1999年底为4826个,占25.2%. (二)现状特征 1、农村建制镇数量多、密度大,镇域范围小 1999年末,全国建制镇数量已占乡镇总量的42.9%.密度较高的大都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建制镇比重超过50%的11个省市区中,有9个在东部发达地区,其中上海96.1%,广东91.9%,海南66.2%,福建61.5%,山东60.9%,浙江55.9%,江苏55.8%,中西部只有湖北一省为63.8%.虽然江苏省只有55.8%,但苏锡常地区已达85%左右。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浙东南、环山东半岛、辽东半岛,建制镇密度较高。镇域范围是指建制镇管辖的行政区划范围。虽然有些建制镇的区划范围要比一般乡镇大,但总体上说,"以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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