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镇"的建制镇设置模式,使平均每个建制镇的行政区划面积与一般乡镇差不多。根据计算,1999年末,全国(不包括台湾省)平均每个乡镇的国土面积只有207.7平方公里,其中东部12省市区平均为87.7平方公里,中部9省区除内蒙外平均为171.2平方公里;从建制镇看,尽管目前全国平均每484平方公里才分布1个建制镇,但1978年全国平均每484平方公里才分布0.11个建制镇;从区域看,东部12省市区每150.3平方公里、中部除内蒙外每281平方公里范围内就有1个建制镇。尤其是建制镇密度较高的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1999年,平均每个乡镇分别只有105.3平方公里、52平方公里、56.5平方公里、63.5平方公里,分别平均每114.6平方公里、93.2平方公里、101.1平方公里和104.2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就有1个建制镇,同比分别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3.7%、19.3%、20.9%、21.5%.[17]根据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江苏省资料计算,1996年末,苏南地区共有405个乡镇(不包括城关镇),占地面积13254平方公里,乡镇平均占地32.73平方公里,其中建制镇为322个,即每41.2平方公里范围内就分布1个建制镇。[18]
2、建城镇对乡镇企业的聚集功能较弱,乡镇企业分散布局仍然严重
根据农业普查资料,1996年末,全国拥有各类非农乡镇企139.8万家,[19]其中分布在县城和大中城市及工矿区的占5.6%,乡、镇所在地的占20%,村及村以下的占74.4%.这说明农村乡镇及建制镇对乡镇企业的聚集功能较弱。以乡镇企业发达和农村建制镇密度较高的江苏、浙江、广东三省为例,1996年末,三省的乡镇企业总数分别为132784个、135255个、138096个,其中办在乡镇所在地及其以上城镇工矿区和大中城市的分别为36683个、30822个、39005个,分别占其乡镇企业总数的27.6%、22.8%、28.2%,这远低于其建制镇所占比例;而相应地,办在村庄以下的比例分别高达72.4%、77.2%、71.7%.可见,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分散状况与全国相比也相差无几。再以乡镇企业区域发展水平和农村建制镇比例差距较大的江苏省为例,据农业普查资料,1996年末,苏南、苏中、苏北农村建制镇镇区平均实现的经营总收入分别为11.9亿元、3.5亿元、2.7亿元,多少相差9.2亿元,农村建制镇占乡镇总数的比例分别为79.5%、47.3%、32.9%,高低相差46.6%,[20]而上述三个地区办在乡镇所在地的乡镇企业比例分别为26.46%、23.8%、26.34%,办在村及村以下的比例分别为71.82%、74.21%、70.39%,也几乎没有什么差异。[21]
3、农村人口城镇化水平低,滞后于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农村工业化水平
城镇数量的增长本身不能代表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关键要看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全国农业普查表明,1996年末,全国农村建制镇(不包括县及县级市城关镇)16126个,镇区人口在6000人以下的占80.3%,4000人以下的占64.4%,2000人以下的占33.3%,超过10000人的只有8.4%;即使是东部地区,6000人以下的也多达77.2%,10000人以上的也只有9.6%.全国镇区平均人口4519人,共计7287万人,占同年乡镇总人口的7.9%;虽然其中非农业人口达2072人,占镇区人口的比重接近46%,但如果只计算非农业人口占乡镇总人口的比重,建制镇的人口城镇化水平更低,只有5.8%.[22]就是说,我国县以下90%以上的人口仍居住在一般乡镇和村以下。即使是发达的苏南地区、珠江三角洲、温州地区,其农村建制镇的镇区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只有14.2%、20.4%、16.2%,如果再加上大都没有当地城镇户口,流动性较强镇区的外来从业人口,上述比重也分别只有21.1%、24.6%、21.2%.[23]而我国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变化较大,由1978年的68.6:26:5.4到1997年的24.4:62.9:12.7,农村非农产业产值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31.4%上升到1997年的75.6%,上升了44.2个百分点;但同期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由1978年的92.9:7.1:7.1变化为1997年的70.4:18.1:11.5,非农就业只上升了15.4个百分点;[24]根据测算,从1978年到1996年,农村社会总产值的结构变动值为83.44,而同期劳动力结构的变动值只有36.98,比前者低46.46.[25]
4、农村建制镇镇区人均占地规模大
建制镇镇区人口规模越小,人均占地规模越大;与城市比较更能说明问题。1996年末,全国226个地及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土地面积为13168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为22472.82人,人均占地58.6平方米。[26]而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16126个非城关镇建制镇,镇区平均占地2.2平方公里,即220万平方米,平均人口4518.6人,人均占地486.9平方米,相当于国家关于建制镇人均占地标准100平方米的近4.9倍,相当于同期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人均占地的8.31倍;其中东、中、西建制镇镇区人均占地分别为479.7平方米、512.5平方米、557.2平方米,[27]分别相当于国家标准的4.8倍、5.1倍、5.6倍及同期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人均占地的8.19倍、8.75倍、9.5倍。[28]虽然发达的苏南、珠江三角洲、温州地区建制镇镇区人口规模较大,人均占地也分别达到446.8平方米、374.2平方米、275.1平方米,分别为国家标准的4.5倍、3.7倍、2.8倍及同期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人均占地的7.6倍、6.4倍、4.7倍;江苏省农业普查数据显示,1996年末926个非城关镇建制镇中,镇区人口6000人以下的占76.2%(706个),镇区人均占地达633平方米,镇区人口6000-10000人的只占16.2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