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育水平。蔡昉(2000)总结了中国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特征。首先,迁移人口的年龄大大低于劳动人口年龄的平均水平,绝大部分在20-35岁之间。其次,与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水平相比,迁移者的受教育程度较高,即大多数为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劳动力。基于随机抽取的6省60个村1199个农户的具全国代表性的数据,de brauw et al(2002)的研究也发现,外出打工者的年龄结构越来越年轻化,1981年所有不同年龄段劳动人口非农就业参与率都在18%到19%,到了1990年则该范围扩大到20.5%to 33.6%,但仍然没有出现越年轻比率越高的情况。但到了2000年,16-20岁年纪人口非农就业参与率(75.8%)则比1990年(23.7%)增加了两倍。21-25岁年龄段人口和26-30岁年龄段非农就业参与率则比1990年增加了一倍,30岁以上年龄段人口的参与率虽然也上升了17个百分点(达到37.6%),但仍然不及16-20岁人口参与率的一半。就30岁以下的农村流动人口看,该比例从31%增加到45%.使用与de brauw et al(2002)同样的数据,我们分析了长途(出县)、长期(在外工作6个月以上)迁移人口的特征。2000年,那些离开本县从事非农工作、且每年在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平均年龄只有25.2岁,平均教育水平达到8年,其中62.1%为单身,63.2%为男性。在这些人中,平均非农就业月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的年龄为28.6岁,平均教育水平达到9.1年;在此高收入组别中,男性劳动力占主导(87.2%),其中不到一半的人为单身(42.6%)。对于跨县流动、但月收入在800元以上,或者跨省流动、但月收入在800或1000元以上的劳动力,其情况也非常类似(表4)。总体看来,近年来迁移者的年轻化和教育水平提高趋势意味着,也使得迁移者不仅缺乏农业生产技能,也缺乏务农兴趣,而这些人恰恰是城市化过程的生力军。
3.2大国的人口迁移
中国人口迁移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是由于中国巨大的规模和人口分布的相对分散,长距离迁移在我国人口迁移中占相当的比例。使用前面的调查数据,我们的分析表明,在3445个农村劳动力中,1581个劳动力有非农就业,其中459人在县外寻求非农就业,平均月收入为626元,平均年工作月份达到8.6个月;在这459个县外就业者中,有264人(57.5%)是在省外寻求非农就业,平均月收入为611元,平均年工作月份达到8.9个月。如果我们考虑长途长期迁移劳动力(在县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样本中有348人属于长途长期迁移,他们的平均月收入为602元,平均年工作月份达到10.3个月;这其中有209人在省外从事非农就业,平均月收入为577元,平均年工作月份达到10.4个月(表5)。由于该样本是随机抽取并具有较强的全国代表性,我们根据样本数据的比例推定,在2000年全国大约有7684万和4419万农村劳动力分别在本县外和本省外从事非农工作。即使是在本县外和本省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其数额也达到3499万和5825万人。
由此可见,中国大陆的人口迁移与日本、韩国和台湾等经济体发展过程中的人口迁移有显著差别。后者基本上是短途迁移,加上这些经济体的土地私有性质,农民维护自己对于土地权利的成本更低,所以在这些经济体发展过程中,农民对于土地的"粘连"(如兼业化)也相对更容易。而这些经济体相对于中国更高的人口密度和相当快速的经济增长,以及发展过程中对农产品更高的保护程度,也使得农地价值及其增长相对更高,农地的细碎化更难以改变;而在中国,对于那些长途迁移的农村劳动力而言,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情况下,迁移农户对于家乡土地的权利或者难以有效保障,或占而不用造成资源浪费。由于中国国土规模比较大,内地省份可耕地资源相对比较充裕,农地价值比较低,转化为非农地升值的概率和潜力也不太高,一旦迁入城市为迁移人口提供了基本社会保障、住房安排和子女平等就学条件,相当部分迁移人口将愿意放弃家乡土地而选择永久迁移。
3.3人口迁移与经济转轨最后,也必须注意到,中国的经济发展仍然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发展,这对于其人口迁移和政府可能的迁移政策选择具有重要的含义,更多人口向城市部门的完全迁移有助于扭转城乡收入差距恶化,乃至缩小城乡差距。由于具有城市偏向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转轨过程中中国的城乡差距异常扩大,而在城乡人口流动过程中,迁移出来的人群与留在农村中的人群收入水平差距较大,而城乡人口迁移从长期看将降低城乡收入乃至整体收入差距。de brauw et al(2002)的实证研究也发现,相对低收入的村庄中通过流动获得就业的劳动者比例要高于那些收入较高的村庄,而在更高收入的村庄中,更高比例的劳动力人口则选择在本地中小企业和大型制造业就业。因此,如果人口流动能够作到完全迁移,那么对于那些相对低收入的村庄,外出就业人口逐渐放弃土地将显著改善留在农村人口的生产资料和收入水平;而对那些收入较高的村庄,相对低收入人口的完全迁移将改善其自身收入水平,降低其与原移出地居民的收入差距。
转轨过程中的经济发展和人口迁移也意味着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和农地制度改革具有渐进性。中国传统的重化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使得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量积累。从表6可以看到,非农gdp 占总gdp 的比重(85.4%)远高于其就业比重(50.9%),更高于城镇就业比重(34……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到2003年,在中国的7.6亿总劳动力中,2.56亿在城市部门工作,1.53亿在农村非农部门工作,3.25亿仍然在农业部门工作。即使迁移人口不断增加,农村仍然存在大批剩余劳动力,或就业不足的劳动力。根据oecd(2002)的估计,如果非农产业中劳均gdp 被用来作为比较基准,农村的隐性剩余劳动力达到2.75亿人,如果该基准降低到非农产业劳均gdp 的1/3(与其他亚洲发展中国家相类似的水平),则目前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也达到1.5亿左右,加上每年20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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