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2)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3)会前要摸清党员思想状况,提高党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
(4)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和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形成自我评议材料。
(5)党员应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汇报,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6)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也可吸收本单位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7)要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本人的汇报情况、互评情况、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8)对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征求本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做进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达到共识。
(9)要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对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作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2、“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选举或补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
(2)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做好上月的工作总结,研究制定本月的工作学习计划;讨论和处理支部各项日常工作。LoCAlHost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围绕支部近期具体任务,研究落实解决的具体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切实落到实处。
(4)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础知识和一些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为主。党课学习以组织党员听党课为主,也可结合党课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每人都要记好学习笔记,支部要有学习记录。
3、党支部学习制度
(1)党支部除每半年组织一次党课学习外,还要至少组织一次其它形式的学习活动。
(2)支部每年都要制定年度学习规划,党员要根据支部规划,做出个人学习计划。
(3)学习要采取理论讲座、典型报告、座谈讨论、参观走访和电化教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4)学习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也可以结合党员工作实际,学习业务、法律、科技等知识。
(5)学习活动也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党性观念。
(6)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认真思考,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至用。
4、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日活动。
(2)党日活动的规模和内容要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3)党员活动日主要以义务劳动、无偿服务等形式为主。
(4)活动前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活动后要做好总结,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5)要通过党日活动,达到使党员了解社会、服务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的目的。
5、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有了党籍。
(2)干部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其他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其所在党委保管。
(3)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以自行脱党论处,取消党籍。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要求td,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劝党员td,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如被劝告td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10)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
(11)开除党籍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市纪检委审查批准。
6、党费收缴制度
(1)按期缴纳党费是《党章》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对自己的一次党性教育。
(2)原则上党员每月上缴一次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预缴,一般不得延迟缴纳。
(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4)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费标准根据中组部[1994]3号《关于共cd员交纳党费的办法的规定》标准,按比例缴纳。
(6)每个党员都有自觉按规定足额按时缴
纳党费的义务,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7)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由党委和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每月向党员收缴一次党费报党委,党委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缴纳一次党费。
(8)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通报,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各党委进行一次通报。
7、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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