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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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预备期满1年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3)党小组提出转正意见后,由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意见。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出决议,并上报党委。 (5)党委讨论审批后签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将有关材料归档,预备党员成为正式党员。 7、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市委组织员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好发展党员职责。 (2)对不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违背发展党员工作原则,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市委组织员要追究其有关责任。 (3)对预备党员或新转正党员两年内,在经济、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与其谈话的市委组织员、党委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和培养人的相关责任。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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