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同志进行反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月下旬-9月底)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分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和责任人,作出公开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并在局信息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2.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整改方案,围绕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清理各类会议、文件及表彰活动;科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合理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按规清理办公用房,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3.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享乐病
、挥霍病。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贯穿于整改落实过程中。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诫免谈话或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4.加强制度建设。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始终,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对那些有悖于与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规定,要坚决废止清除。通过建立健全有效制度,约束和管制作风,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制度、调研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完善局机关年度责任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将目标完成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和干部提职晋升的主要依据;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信访投诉处办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
活动结束时,认真召开总结大会,并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情况,群众认可度不高、走过场的,要返工补课。
四、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局党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党组书记、局长周钰生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炳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开展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带头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要做到“四个一”:出席一次动员会、开展一次实地调研、参加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结束前听取一次活动整体情况特别是整改工作的专门汇报,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小组组长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要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自我剖析,带头整改落实,力争做到学习深一步、认识高一层、实践先一着。
三是强化宣传,推广典型。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做好与区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同时选树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是统筹兼顾,确保实效。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四不四防止”,即不提过多口号、不搞注重声势的活动排场、不设定形式大于内容的量化考核指标、不追求“盆景”的选树,防止借业务工作冲淡活动主题,防止以全员参与掩盖重点对象,防止以“自选动作”淡化“规定动作”,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对“四风”整治的评价。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关键是解决突出问题。要与日常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以创新发展的理念,为相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做贡献;与项目攻坚相结合,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力支撑;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与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形象建设相结合,彰显区住建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整体风貌,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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