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
(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
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国家工作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违反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八)国家工作人员与其特定关系人在同一单位内任职,或者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内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工作的。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录用、调动、任免、奖惩等事项有关的考察、调查、讨论、审核和决定等工作。
(九)其他利益冲突的行为。
五、对象范围
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对象为中心全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六、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2013年12月)
根据本实施方案安排,开展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2014年1月—2月)
对现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行为限制和回避制度进行清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自纠表,并对所填内容进行承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表和承诺书要在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它工作人员的自查自纠表和承诺书存档备查。中心领导干部对行使职权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要带头自查自纠;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向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关报告。对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有关人员可以申请调整分工、调换岗位或辞去相关职务;也可以是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主动退出或停止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行为。自查自纠表、承诺书于2月20日前交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2014年2月—3月)
中心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防止利益冲突的相关具体制度规定,积极开展防止利益冲突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好关于利益申报、利益回避、利益限制和利益公开等规定。
(四)重点抽查(2014年4月—6月)
中心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组成工作组,对各科室、各窗口专项治理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自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没有严格执行行为限制和回避制度,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检查结束后,中心将集中通报严重违纪人员,并通报批评自查自纠不力的科室、窗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全面提高认识。防止利益冲突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推进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局中来谋划和部署,积极推动我中心工作人员从政道德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高度重视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体干部要把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把自查自纠、督促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落实,务求实效。
(三)严格把握政策,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把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主动认识和积极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治理。专项治理期间,中心将公布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注意保护好举报人。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具体的问题,认真查核,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和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案件查办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制度防范,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防止利益冲突的有效办法,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规章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篇
为创优全省最优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从8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学习贯彻“十八条”集中教育活动。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我是发展环境”学习讨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逐条学习“十八条”,围绕“优化环境,我该做什么”的问题开展讨论。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带头宣讲并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将“十八条”的精神和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优化发展环境知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统一上报县整治办。
二、开展“效能服务进企业进项目”宣传教育活动。中心领导要带头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倾听企业诉求,查找服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宣传“十八条”和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企业的举措。要充分利用标语、中心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十八条”内容和意义。
三、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科室、各窗口工作人员要自觉对照“十八条”所列的11个严禁65个不准开展自查,窗口负责人要带头自查,重点查找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影响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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