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人力资源管理员处备案。
23.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人力资源管理员处备案。
24.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工作相关责任
25.公司鼓励员工相互间积极沟通交流,但切勿妨碍正常工作。
26.员工要经常留意告示板和公司网页上的信息,但切勿擅自张贴或更改板上的通告。
27.员工会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到一些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办法。在受到损伤或观察到某些危险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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