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签字处理,需请示老板决定。由于消委会职权有限,且双方均不愿意做出让步,后交通局在我们消委会调解的基础上,终于退给韩小姐3228元,同时还得到误工费(从发生投诉纠纷起,每天按80元计算)、交通费共1180元的赔偿;与韩小姐一样,王坚龙消费者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罗湖区消委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驾校时,应看清驾校的资质条件。可通过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车管所等部门了解哪所驾校的服务优、价格低、环境好,也可以就近询问其他学员的在校学车情况,以便心中有数,货比三家。在选择驾校时,要重点看驾校是否有虚假广告诱导学员的行为,是否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行为,是否有降低教学标准、安排不合格的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行为,以及是否有提供的教学设备和设施不合要求等行为。在签合同时,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合同中责任承担部分的条款,应尽可能地争取与驾校签署权利义务平等的协议。此外,在学习期间,交费要索取相关的凭证和票据,并且要求注明项目,以便对查,并作为自己今后索赔的证据。
在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既可向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车管所等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也可向消委会投诉。但纠纷一旦由法院或政府职能部门受理,按中消协规定,消委会不再受理。
如一个内幕较深带传销性质的号称治病理疗的老人、后变心肌梗塞而住院抢救,责任谁来承担?有一些垄断服务行业乱收费损害消费者权益,有些中介搞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包括邮政、寄存包裹、房地产中介的认购书??原来的押金后改为诚意金、信用金等,电信业不明不白地收费……)
四、改革消费市场,完善消费群体保护组织体系建设
为什么要改革消费市场和保护消费者组织体制?消费市场的资源问题,是一个国家、一个区域、一个社会中政府、人民和广大消费者之间的问题,而不是单独哪个部门的事。医疗消费是卫生部门的事,教育消费是教育部门的事,产品质量是质检部门的事,购买药品是药检部门的事,市场上买鱼、肉有毒有害是农林部门的事,商家坑蒙拐骗涉嫌犯法是公安部门的事,中介婚托消费出现婚骗是民政部门管的事,旅游消费承诺不兑现是旅游局的事。从诸多消费环节出现的问题来看,凭什么是由工商部门来包打天下?各种消费包括服务行业,目前管理秩序混乱,政府部门臃肿、权责不明,你管我也管,你推我也推,最后谁也不管。譬如吃的东西,八九个部门管不住老百姓的一张嘴,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条死猪,离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广大消费群体的愿望还有一定的距离,离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还任重道远,还有不少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确实存在,屡屡发生,甚至威胁到生命健康的复杂因素。如某市年年发生燃气事故上千起,死亡80人,今年春节前夕,市政府发出紧急通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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