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受到经常性的教育,始终保持对党的饱满热情。
第三,构筑活动平台,充分发挥余热。一是每年“两会”召开或有重大决策出台前,总邀请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县委重大会议,听取他们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老干部“参政议政”的平台;二是县委组织部、老干局组织老干部参观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以及招商引资成果,带他们去和硕的金沙滩、芳香科技等地,让他们充分融入到全县经济建设中,增强他们为和硕县经济建设作贡献的信心;三是聘请离退休党员担任行风和廉政建设监督员,积极发挥离退休党员的先进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老年大学主阵地作用,为老同志提供更多的学习场所和条件,提高了老年期党员生活质量,丰富了精神文化生活。四是离退休党员在社区中担任义务调解员、志愿者成员等角色。
第四,落实关爱机制,落实两项“待遇”。县百日活动广场、步行街、广场草坪等都为离退休党员提供了很好的文体活动场所;每年“春节”、“七一”期间开展上门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和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入联系点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重视老干部的来信来访,解决老同志实际困难,健全完善了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及配套措施,基本落实了老干部的“两项”待遇,深受离退休党员的好评。
第五,创新载体,寓教于乐。离退休党员离开工作岗位后,接受政治理论教育的机会和时间相对在职时少了,使他们对学习政治理论的兴趣较以前有所减弱。因此,我县在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时,不单靠说教或学文件,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多种方式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同时在各种活动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通过问卷调查、给老同志的一封信,关心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状况,通过为企业、为单位发展献计献策等形式发挥他们的主人翁作用,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县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还有不适应的一面,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价值观念发生倾斜,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总的看,绝大部分老党员退休不褪色,仍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教育子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勤奋工作,有的还继续为国家的建设奉献余热。但是,也有少数离退休党员不再追求进步,不再自觉主动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有的甚至半年不交纳党费,个别还有退党的想法。如有一名曾任过乡党委书记的退休干部要求退党在社会上掀起一片哗然。
二是教育内容脱离党员的思想和现实,形式和方法单调呆板,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教育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中组部曾规定工人退职后,可将组织关系转往住宿地,离退休干部可单独成立党支部,目前对此落实的比较混乱,执行不一,部分退休党员没有转往住宿地的,不利于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是离退休党员的作用没有得到重视和发挥。离退休党员同在职党员拥有同样的义务和权利,但由于离退休党员的作用没有发挥好,使他们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特别是离退休党员对在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班子的监督作用不强。
五是少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软弱涣散,难以承担教育管理重任,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束手无策,甚至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离退休党员自身来看:
一方面,由于年龄、身体等原因,特别是退职离岗,大多数离退休党员已无力和无法在单位担当完成党的任务的重任;
另一方面,部分党员的革命意志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衰退,对党内和社会事务逐渐失去了热情,只想清静安闲度晚年,个别人把参加组织生活看成是负担,党费靠要,开会靠叫,有的能走能动常年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离退休党员队伍出现的上述情况,确实反映出离退休党员队伍中有少数党员存在“工作退休、思想滑坡”现象。
从党组织方面来看: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认为离退休党员年龄大身体差,对单位各项工作发挥不了作用,认为离退休人员参加组织生活可有可无,与离退休党员联系、沟通少,有时过组织生活也不通知离退休党员参加,甚至认为是负担,麻烦事多,多管多操心,少管少操心,不管更省心;
二是教育方式不活内容不实,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调动不了离退休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目前对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普遍存在形式呆板的问题,过组织生活往往只是念念报纸、读读文件而已,内容单调枯燥,以致使一些老党员感到没有意思、难以接受,久而久之便产生了厌烦情绪和逆反心理。
三是经济上不支持,活动无场所、无经费,支部工作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
从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面来看:
一是一些党员把交党费看作是一种经济负担,为了少交或不交党费,要求把组织关系转到社区街道或要求退党。
二是一些离退休党员认为交纳党费比例偏高,而一年到头又看不到党内刊物和有关学习资料,成为离退休党员不愿交党费的原因之一。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对离退休党员的有效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四、做好离退休党员教育的几点对策及建议
(一)因地制宜,理顺关系,合理安置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离退休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离退休前要派人与其谈话,详细了解其离退休后的主要居住地及生活安排等情况,根据实际,结合其本人的自愿,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安置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如住处离单位较近的,则可保留在原单位;如离单位较远,或长期住在外地的,则可把关系迁往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党组织;如老党员较常外出,且时间较短的,则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并指定专人与之保持联系;如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则应把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离退休党员较多的单位,可成立党小组,也可成立离退休党支部,但单位总支、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挂钩联系。安置在农村的离退休党员,如果人数较多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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