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法院没有正当理由限制代表人诉讼的情况频频发生,当事人的诉权对法院群体案件的管理权也应有必要的制约。比如说,在赋予法院对集团诉讼案件的管理权的同时,也要赋予当事人必要的救济手段。
我们应结合我国国情,使美国式集团诉讼中国化,实施更为有效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参考文献:
1、 王福华著:《代表人诉讼中的利益诉求》。
2、 章武生著:《论群体性纠纷的解决机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