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好纠风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
第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好纠风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坚决纠正机关不正之风。围绕经济发展软环境,着重解决一些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肃查处由于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事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四项制度,坚决纠正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行为。在继续抓好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的同时,抓好对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反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把行风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行风建设,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第二、围绕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以促进依法行政、有效履行职责和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情况。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四难”、“三乱”现象和行政效率低、工作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及“中梗阻”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把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抓好政风、带动民风”的要求落到实处,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二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是要推进县级和市直机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巩固和深化乡、村两级的政务、村务及校务、所务、院务等公开工作成果。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如期、如实地公开,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防止一阵风或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定》,对损害我市对外开放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为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保障。重点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案件、向企业和投资者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在管理和服务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的案件,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四是继续开展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局面的形成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今年特别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的真正形成。
第一、要进一步分解责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就责任制运行中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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