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首要内容和任务,也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当前,主要是要严格实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以及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确保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贯彻落实的极其重要的方面。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有关部署精神,结合济南的实际,我市今年要从四个方面深化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一是对领导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⑴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⑵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⑶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⑷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⑸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⑹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⑺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⑻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监督工作,通过信访举报的处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查处领导干部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以及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政鉴定制度。四是继续推行纪委领导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
2、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务实、廉洁”为主题,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分层次、抓重点地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在建设新济南,实现新跨越的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宣传、文化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的大格局。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同时,强化新闻舆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的监督。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利用重大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特殊作用
信访工作既是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更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案源。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案件提供信息和线索的作用。一是坚持“多办少转”的原则,以查办督办信访案件为重点,努力提高信访问题办结率;二是继续实行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市、县两级信访问题当年办结率要达到90%以上,信访案件当年办结率要达到80%以上;三是继续完善和拓展信访下乡工作,使之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是建立和完善信访监督谈话和信访监督档案,规范信访监督工作。同时,要切实按照“24字方针”,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的质量;要努力抓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保密、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以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突破大案要案,同时还要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等方面,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各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势互补,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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