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风廉政责任的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第二、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一方面,要通过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并总结成功经验,表彰先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督查,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及时给予追究。要把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认真抓好,使各级各部门的领导都能主动地、自觉地抓紧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3、抓好对“两个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运行,促进廉政建设
第一、要着力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起“两个市场”。“有形建筑市场”和“土地交易中心(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有关行政和交易行为,预防“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重要制度和措施。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努力,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实施了有效的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两个市场”还没有真正完全地建立起来。因此,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起我市的市、县两级“有形建筑市场”和“土地交易中心(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第二、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建设。在建立“两个市场”的基础上,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督促工作,使之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要建立和深化相应的监督措施,加强对“两个市场”运作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避免干部出问题,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4、抓好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能真正发挥效益
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运作和管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计划、建规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每年对一至两个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二是继续加强对国债资金、四项社会保障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纠正和制止不规范的行政行为。要通过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和挤占、挪用、贪污、损失浪费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严肃查处。
(三)完善三项制度:
1、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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