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于北京轨道交通投融资问题的研究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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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根据市财力实际情况,逐渐加大对地铁项目的资本金比例,改善项目负债结构。 ②通过政府信用形成强大的预期现金流,作为目前地铁项目融资的基础。 在土地政策上:建议按一定办法,给予地铁集团新线沿线一定面积的土地开发权,以土地开发收益弥补运营亏损或进行建设投入。 项目通过土地开发收益弥补运营的亏损,也可通过土地开发权的抵押向银行贷款,将资金用于地铁建设上。 具体的土地划拨方案建议如下:每建成1km地铁,由土地管理部门或所在地的区政府将5hm?土地的使用权无偿划拨给项目公司。按照1:2的比例折算成建筑面积,并且每平方米收取500元的转让收入,每千米地铁对应的土地转让收入为5千万元。如果项目公司自行开发,收益水平还将有所提高。
在经营政策上: ①给予地铁集团更广泛的商贸、广告开发权,允许在地铁出口、车站顶盖进行广告发布;允许地铁采用拍卖车站冠名权等多种更加商业化的经营手段,使地铁具备更充分的商业化运营条件。 ②给予企业一定范围的票价自主权。
(3)尽快制定、颁布《北京市地铁发展条例》,将北京地铁的投资、建设、运营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律化 上面围绕着政府主导的负责融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两种模式,在北京市当前地铁建设中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分析。实际上,这两种模式不是互相矛盾、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相互转化。在实践中,更多的是两种模式的混合使用,只是采用的程度、阶段不同而已。 地铁作为基础产业,其建设发展根本上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政府在地铁项目的主导作用及其实现形式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给予企业在项目投融资、建设更加充分、深入的参与权,共同解决地铁项目资金短缺、提高效率的问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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