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国际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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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评价基础上的抽样审计,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开始,审计工作明显转向依赖和利用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从而大大地减少了审查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的数量,审计工作的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可以说,内部控制与现代审计的结合,也是二十世纪审计方法和技术的突出进步。 2.董事会中出现了专门从事会计监督、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审计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理事会(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前身)在其发布的会计系列文告第19号中,建议由董事会设置一个专门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代表股东遴选鉴证公司财务报表的注册会计师,参与洽谈审计范围与合同,以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这一利用专门委员会来弥补外部审计监督功能缺陷的制度安排便是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最初渊源。 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审计委员会制度并未得到广泛实施。直到197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在各股票上市公司内必须成立由董事会领导的审计委员会。1977年,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纽约交易所发布一项新条例,要求本国的每家上市公司“最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这些独立董事不得与管理层有任何会影响他们作为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以便于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在此之后,审计委员会制度在美国才逐渐得以普及,审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职责范围及其运作机制也开始规范化和制度化。 3.董事会改组的步伐加快,独立董事在会计监督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但是当股权高度分散以后,每一个股东已经失去了委派董事代表自己去参与公司治理和监督的动机,董事的选举和提名权逐渐落到了高层管理人员和内部董事的手中,从而导致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高度重合,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作用丧失殆尽。为了使董事会能够有效地发挥对经理层的监督作用,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定至少需40%的董事由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担任。显然,这一规定对于制止高层管理人员和经理层对董事会的操纵有很好的抑制作用。但是,这一制度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直到20世纪70年代之前,董事会基本上仍然是由内部董事所把持。从1970年开始,美国上市公司不断出现涉嫌财务诈骗的案例,先后不到10年,共有400多家美国上市公司涉嫌财务犯罪。这些涉嫌财务犯罪的案件促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出上述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的决定,以审查财务报告、控制公司内部违法行为。纽约证券交易所、全美证券商协会、美国证券交易所也纷纷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多数成员为独立董事。到1980年的时候,企业圆桌会议、美国律师协会商法分会,不仅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多数成员为独立董事,而且要求董事候选人的任命完全授权给由独立董事构成的提名委员会。20世纪80年代后期,大部分大公司的董事会都已经由外部人组成,这表明,董事会的选择过程正在向产生更“独立性”董事的方向发展。 4.财务会计组织的改革拉开序幕。在这一阶段,由于公司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大公司的管理部门正式接受揭错查弊的责任,使得财务会计组织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美国的各大公司率先进行财务会计组织改革,并最终改变了美国公司财务会计组织设置的格局。特别是“总控制长”(controller)的设置,突出了会计控制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了会计部门在公司组织中的地位。在“总控制长”组织系统的初步设置阶段,已经将过去企业中的“财务会计主任”的职掌,通过“总控制长”与“财务长”(treasurer)的设置将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的基本界限划分开来,并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过程中,将内部审计控制划归“总控制长”领导范围,这是美国财务会计组织建设方面的另一良好开端。 (三)机构投资者主导阶段 20世纪60年代之前,美国的股东主要是个人股东,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超过13%.70年代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不断上升,至80年代初达到30%多。1989年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占上市股票总值的49.3%,1996年已达52.6%.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变化及20世纪80年代购并浪潮的再次兴起以及反收购策略的不断出新,使得机构投资者对参与公司治理的看法有所改变。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机构投资者普遍对参与所投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持低调,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投资者公开干预被投资公司,往往被市场理解为“坏消息”,从而造成股票价格的下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同样要遭受减值的损失;(2)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管理后,其股票的交易就要受到限制,这样可能会潜在地扩大损失;(3)监督的成本较高,且要由自己承担,但监督的收益却要由全体股东分享,对持股比例不大的单个机构投资者来说,这样做得不偿失。 20世纪80年代之后,由于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比例越来越高,采取“用脚投票”方式已不能有效地避免损失。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意识开始觉醒。1992年11月到1993年12月的13个月内,ibm、通用汽车和柯达等一些大公司董事会迫于机构投资者的压力而先后解雇ceo并调整经营策略,就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典型案例。 在机构投资者主导阶段,美国公司会计监督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内部控制倍受重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使对经营者的会计监督又回到了大股东手中,机构投资者等大股东的直接监督有所改善,内部控制得到空前重视,内部控制由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到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内部控制产生了质的飞跃。 1988年,aicpa公布了第55号《审计准则公告》。该公告首次以“内部控制结构”一词取代了“内部控制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相比,内部控制结构的最大变化就是把控制环境纳入到了内部控制的范畴,强调环境因素对实现控制目标的重要影响,因此,它将内部控制(结构)划分为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会计制度(accounting system)和控制程序(control procedure)三部分。1992年,coso(com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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