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下的高校后勤用工规范化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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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高校后勤用工人员中有三分之二属外来用工和社会用工,他们多来自农村,人员流动性较大。就笔者调研所知,目前各高等院校都有被劳动争议案件困扰的经历,尤其是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因此,如何遵照现有劳动合同发法,规范高校后勤用工,维护高校后勤用工的稳定是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通过对高校后勤用工的特殊性及复杂性的分析,针对高校后勤用工存在的问题,如何规范高校后勤用工提出了若干措施。 关键词:劳动争议后勤用工规范化 abstract:presently,the university rear service employs labor in the personnel to have 2/3 is external employing labor and social employing labor,they come from the countryside,the personnel fluidity are big.investigates and studies on the author knows,at present each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all have the experience which is puzzled by the labor dispute case,in particular new work law of contract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therefore,how obeys the existing work contract to send the law,standard university rear service employing labor,maintains the topic which university rear service employing labor the stability is worth discussing.did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university rear service employing labor particularity and the complex analysis,in view of the university rear service employing labor existence question,how standard university rear service employing labor propose certain measures. keywords:labor dispute rear service employing labor standardization 当前,高校后勤用工人员中有三分之二属外来用工和社会用工,他们多来自农村,人员流动性较大。lOCaLhoSt随着社会对农民用工的关注,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他们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新的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经人大审议通过,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执行。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全面贯彻实施,高校后勤用工稍有不慎,就会站到被告席上。就笔者调研所知,目前各兄弟院校都有被劳动争议案件困扰的经历。因此,如何遵照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以维护高校后勤用工稳定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1.高校后勤用工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分析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后勤服务已经或正逐步走向社会化。在坚持为师生和教学、科研服务的前提下,后勤服务实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创办师生满意的后勤。这一指导思想对我们的用工制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高校后勤用工结构为:三分之一属于学校编制的全民、大集体职工,三分之二属于外聘用工或社会用工。外聘用工或社会用工成为用工主体,他们大多来自某些经济落后的城镇和边远的乡村。由于高校后勤实体的待遇不高,造成大部分外聘员工文化程度低、综合素质不高、年龄偏大、临时观念强、主人翁意识淡薄;又由于社会开放程度越来越大、高校后勤企业用工量增大,用工要求日益增强,造成这些人员攀比心强、流动性大、员工离职率高。尤其在餐饮、物业、绿化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员工进出频繁,缺乏稳定性。这种高校后勤用工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导致许多问题的出现,制约和影响了高校后勤的发展。 2.高校后勤用工出现的问题 随着服务业的迅猛发展,社会用工日趋短缺,人员流动性大,员工间攀比严重,谁给的待遇高,谁就赢得了用工。高校后勤用工已严重短缺,各高校后勤都存在员工流失严重、招工频繁、招聘人员素质低的现象。用工存在很多问题,由此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劳动时间长,八小时标准工时制无法实现,休息时间集中在寒暑假;②劳动合同还未全员签订,工龄长的事实劳动用工大有人在;③社会保险还未完全纳入规范管理中,用工风险大;④工资待遇不高,在社会同行中无竞争力,人员流失严重。这些问题的出现给高校后勤用工带来的风险,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 3.规范高校后勤用工的主要措施 3.1依法规范用工行为。 3.1.1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由此可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是规避风险的有力措施。 3.1.2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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