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我国煤炭安全生产问题严重,矿难事故频繁。对此,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各项管理办法,加大了对煤炭行业的整顿力度。但是,在我国特有的制度影响下,我们往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强大的企业坚决进行“关停并改”,对发生重大事故的下级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制”。2004年,贵州省某地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整顿煤炭行业的政府文件。文件指出,一旦某一煤矿出现矿难,辖区内其余的煤矿都必须同时进行停产整顿。不论从哪个角度出发,矿难接二连三的发生是严重违背“生命最重要”这一人类最高准则的,是完全违背党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的。笔者看来,各地政府的初衷、做法都是正确的。与此同时,笔者从一个新的角度对政府的这种所谓“一刀切”决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 一、决策是强政治压力的产物 詹姆斯•安德森在《公共决策》一书中对政策调适对象的服从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服从的原因包括:第一,政治社会化,即通过宣传、企业停产整顿固然会消除部分安全隐患,但社会必然会因其不合理性而对政府行政能力产生的严重质疑; 第二,行政决策若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并产生诸多危害,这一责任该由谁承担; 第三,在各地政府纷纷效仿这种“n-1=0”的决策模式情况下(即因一家煤企发生事故而对辖区内其余煤企进行整顿所带来的效用为0,n为辖区内所有煤炭企业),行政决策水平怎能提高,“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怎能顺利实现。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部分学者不赞成这种决策模式。LocalhoST他们从科学决策应当具备的要素出发,将该决策方式称之为“一刀切”,并进行了驳斥。那么他们的分析是否准确呢?笔者认为,他们的观点是不成熟的。首先,他们没有考虑政府部门行政决策最重要的政治价值优先原则。政治价值优先,就是行政部门遇到政治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发生冲突时,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应坚持政治价值的优先,而当前煤炭领域的政治价值,就是对煤矿工人生命安危的重视。其次,他们忽略我国部分煤矿主与充当“保护伞”的部分官员牟取暴利,而矿工工作环境恶劣,生命安全没有足够保障的现实,仅仅从理论角度加以分析,容易让人产生“是在为强势辩护”的想法。从上述分析来看,我们似乎又面临理论与现实相脱离的问题。但实际上,上述的分析为我们探讨行政决策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那就是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以对经济的宏观控制为手段,立足国情,综合运用各种学科的知识,全方位、多角度地认识行政决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参考文献: [1]岳福斌.煤炭价格与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65-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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