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应加强与农业法律相配套的行政和涉农部门的法律法规建设,以确保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第三,农业立法的主体和方法。在农业立法中,应坚持以国家立法为主,任何地方性的法律都不得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但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各地既要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要求,又要善于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制定和颁布一批地方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地方法律法规。但是,任何一个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时,都必须自觉地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如果过分追求部门利益,就会影响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因此,对于一些重大的农业法律法规,应由人大和政府的法制机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必须确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涉农部门的职责、权限,以减少各部门间摩擦,保护立法项目的顺利完成。在立法时可以先粗后细,先易后难。随着实践的发展再逐步完善,总结提高。要坚持成熟一个制定一个,成熟一条制定一条,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成熟的农村基本政策、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巩固,以增加其稳定性和可靠性。
2.保障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中国的农业,是一个比较效益低下的弱质产业,中央和地方对它的重视程度是很难取得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的执法难度比较大。因此,加强农业执法工作,是当前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执法的主体。农业行政管理机关是农业执法体系中的主体,许多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都要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因此,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明确和规范农业执行的主体,是搞好农业执法的组织保证。第二,要进一步强化农业执法的力度。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既要明确农业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又要切实赋予执法机关以必要的执法权力,使其拥有必要的权威。第三,要切实加强农业执法监督。通过监督,不仅要发现问题,而且要及时、严肃地解决问题。对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要依法纠正和查处。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要及时协调解决。对涉及全局或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还要研究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3.切实加强对农业法制建设的领导。
农业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抓好农业立法工作,又要抓好农业执法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农业法制建设,是摆在我国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面前的一项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抓好这项重要工作。第一,认真抓好农业普法工作,切实增强农业保护法制化意识。农业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织成部分,是国家意志在农业领域的根本体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破坏了社会利益。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农业法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业执法工作水平。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法制工作队伍,是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的组织保证。因此,加强农业法制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农业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把反对腐败作为提高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创造良好的条件。广大农业执法人员要树立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和掌握农业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保障农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三,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建设领导体制,保障农业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农业法制建设是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是把我国农业保护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建设的领导体制,把农业法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的法制建设。
总之,市场经济呼唤着法制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要得到稳定发展,更加需要法制建设的支持和保护。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切实加强农业的立法与执法工作,把农业保护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能加快我国农业走向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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