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角度创新资格预审的办法,变工程招标个案预审为宏观预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库,由一个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有报名参与本年度政府项目招标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审查通过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方可参与政府项目的招标,这样可以选择市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政府项目的招标市场,杜绝市场行为不良或实力差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政府项目招标,搞乱政府项目的招标市场,从而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具体项目招标时采用后审制。②建立差额担保制度,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凡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差额部分,由第三方(银行、保险或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方可中标,这样可以利用社会的力量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第三方审查,解决工程领域长期以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施工成本价存在的争议;对担保机构而言,开拓了新的金融领域;对施工企业而言,由于受信贷指标和抵押物等因素的影响,不会盲目地去投标。这样做的好处是投标报价不会过低和工程业务量通过市场去调节,促进企业做强做大。③设定中标的企业在一定的时间里只要获得一定量的业务,可以在一段时间拒绝其进入政府项目的招标,防止过度竞争,降低所有项目库的承包商参与竞争的市场风险。④降低企业的经济成本。无需企业参加每个工程的招标都需要押金,可以统一规定在“库”企业只要出资80万元,均可参加政府项目的招标。一旦中标以后,该押金自动转为工程的保证金。以后要想参加政府项目的招标就必须把押金补足才有资格参加招标活动,这样就解决了资格后审以后的泄密问题。⑤建立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动机制,利用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进一步净化政府项目的招标市场。凡是进入政府项目库的企业就必须是协会的会员单位,而且必须向协会作出承诺:企业不参加任何的违法活动;自愿向协会缴纳巨额文明经营保证金,一旦由于在招标时有不法行为而被政府部门查处,该保证金就被协会没收。这样进一步加大由于“串标”而需要承担的经济风险,一定要从各个方面让参与“串标”的企业觉得刺骨的痛,得不偿失。维护守法诚信企业的合法正当的利益,鼓励她们通过正当的途径获得自己的利益。
(3)利用法律的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首先要总结近年来的“串标”的现象,在认定和处置标准出台有实际操作意义的细则和标准。一旦发现串标的嫌疑,监管部门应及时调查,凡涉案相关的企业与个人,均应在一定时间杜绝其进入工程招标市场。一旦查实,政府项目招标市场绝对禁止其参与,并且通过各种媒体公布于社会。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让参与“串标”的企业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从而不敢去做这些违法的事。
(4)对现有的法律进行适当的调整。应该让民营控股企业的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由其股东决定,可以议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政府可以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设立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允许银行、保险或担保公司开展差额担保业务的试点,对其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加强管理。
(5)加强评标的监管。首先招标文件要编制详细准确,尽可能不留有模糊的空间,便于专家评标;要提高专家的综合素质,留下足够合理的评标时间,不能让评标走过场;评标专家的组成要合理,经济的、技术的、法律的专家均应进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健全评标专家退出机制;现在许多地方已开展电子评标,应该对所有不合理报价的子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得出相关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作最后认定。
总之,我认为“串标”只是工程招标市场现阶段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毕竟所有企业都知道靠违法的经营活动是不可能做强做大一个企业的。只要我们建立起政府与企业的和谐关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的手段,加上正确的政策引导,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加大对“串标”的处罚力度,建立守法企业的奖励机制,是一定可以杜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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