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西安市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对企业。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经济增长 政策建议
西安市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稳定的正向均衡关系,但由于西安市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存在诸如引资结构不合理,引资主体、方式和来源单一,投资成本过高和市场及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削弱了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正向效应。因此,西安市在进一步引进外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积极改善投资环境 (一)拓宽基础设施融资渠道 无论国际上还是我国国内,在外资流入多的地方,基础设施都是较完善的。相应的,结构合理、配套完善的企业不可能包揽所有项目,必须依靠整个产业集群来共同完成。产业链和集聚效应可以降低信息和原料成本,并且通过增强企业间的优势互补降低了经营成本,它的稳定性和短期内难以复制的特点有效的巩固了东道国的区位优势。当前跨国公司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根据之一便是这种由一些相关联的公司、专业化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等相关机构在某一地域或某一产业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所形成的集聚效应。因此,西安市应当充分发挥各个经济开发区的作用,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制定不同的引资战略,优化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定位,促进开发区产业集群的形成。同时,以各开发区为中心,以其产业集群定位为目标,制定周边区县的产业配套计划,培养为外商直接投资配套的产业链,优化投资环境。 四、鼓励外资并购改造国有企业 西安市应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推动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的重要举措之一。LOCAlHOSt况且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相对较弱,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吸收能力也比较弱,合并和被兼并是提升国有企业技术最有效的方式。西安市在鼓励外资并购改造国有企业的过程中,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一)完善外资并购的法规建设并进行管理 国外对外资并购问题有着一套完备的、能够对跨国并购进行有效规制的法律体系。国外的外资并购法律以反垄断为最高准则,并且大多数国家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实行的是同一法律体系。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采用的是不同的政策,因此我国的外资并购法律,也可考虑借鉴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经验,制定单独的法律体系,加强对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规制和管理。该法律体系应包括反垄断法、跨国并购审查法、公司法、社会保障法、破产法等。 (二)建立公开的信息平台,使外资并购透明化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过程的暗箱操作,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现阶段我国在国有企业转让方面还无法做到信息公开和交易透明,这会直接影响到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效率。要建立完全公开的信息平台,促使国有产权交易透明化,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完全公开的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全面的披露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包括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和产权交易信息。可以使公众及时地了解到相关国企产权交易的信息。这不仅为外资并购提供了便利,也使并购过程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可以有效避免各种不合法、不规范的交易发生,使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三)完善和发展中介机构 跨国并购涉及的问题很多而且复杂,包括资产、财务、政策、法律等。在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并购活动都是由中介机构组织参与完成的,而西安市现在缺少高水平的中介机构。因此,应加快培育外资并购的中介机构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提高外资并购的成功率。 参考文献 [1]史冬梅。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效应及其对策分析[j]理论导刊,2007,01:22~23 [2]赵晋平。仍将平稳增长2005年-2006年中国利用外资现状及走势[j]国际贸易,2005,12:27~31 [3]柏文喜。“西部大开发”与中国加入wto对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影响与对策建议。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05:330~335 [4]李志军,翟北秦。陕西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及启示[j]国际经济合作,2005.7.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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