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在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促稳定的政策措施作用下,我省企业2.19万户,从业人员14.97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5.9%和12.9%。
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55.13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0.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14亿美元,增长17.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16.18亿元,增长8.3%,新增贷款达到2171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1倍,居中部各省第1位。特别是从一季度的gdp增长来看,湖北地区生产总值达2423.15亿元,同比实际增长10.2%,高出全国4.1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市gdp增速排名中位列第7,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经济增长首次进入全国前8位。二季度延续了稳定向好的趋势,经济增长更为快速。上半年gdp同比增幅达11.3%,名列全国第11位,在中部六省位居第3位。
2、县域经济异军突起
今年以来,全省县域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增长势头。1—5月,全省17个市、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为16.7%,其中有10个地区增速高于20%;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为49%,有8个地区增速高于60%;地方一般财政收入平均增速为15.8%,有5个地区增速高于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为19.9%,其中有10个地区增速高于20%。
初步测算,全省79个县(市、区)今年上半年对消费和gdp增长贡献率都超过60%。近年来,湖北全省企业的过程。保增长,要通过市场倒闭机制,让缺乏竞争力的企业退出市场,优化资源配置。LoCalHoST根据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该淘汰的必须淘汰,须加大投入的地方还得争取中央支持,增加投资。新增投资应重点发展立体化农业,面向民生的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运输物流业,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业,积极扶持文化产业、旅游业、中介服务业,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光电、信息、生物、新材料等产业,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
2、力举赤字财政政策“促投资”
经济增长与投资有着高度的相关性。因此,如何有效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特别是有效提高投资对经济增长潜力的作用,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一要继续坚持向农业和农村倾斜,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二要引导、鼓励增加民间投资,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信贷的金融政策环境;三要加大政府财政性的公共投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财政在民生方面的支出比例,加强民生工程建设。
要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4万亿的十项救市措施及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根据我省自身的特点,利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以及在中部率先崛起的战略地位,全力争取政策支持和投资支持。湖北需抢抓机遇,把积极的财政政策用足用实。
3、加大发行地方债券“促消费”
有效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必须解除消费者对未来的后顾之忧,增强消费者对经济前景的信心,要点之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应向中下层人群倾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开展养老保障省级统筹工作,按中央相应规定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探索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办法。逐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尤其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全省66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政府要加大社会民生方面的投资建设,才能改变居民收入与支出预期,释放居民消费潜能,扩大居民消费能力,从而改变拉动内需单纯依靠增加投资的方式,实现投资消费双拉动,并从根本上解决投资偏高、消费偏低这一深层次的矛盾。
加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充实个人社保资金账户,是解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提振居民消费信心的当务之急。充分利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湖北可优先考虑加大发行地方债券规模,充实个人社保资金账户,将消费优先的政策落到实处。
4、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促就业”
(1)促就业必须紧抓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个主体。要下大力气发展无污染、低能耗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那些吸纳劳动力多的行业,达到保增长和保就业兼得的目的。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信贷、税收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对已存在的中小企业应实行环保投入退税的政策。政府和中小企业按一定比例出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环保投入,企业投入部分可按一定比例实行退税的优惠政策。
(2)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吸纳返乡农民工本地就业。我省当前的人力资源及就业现实,决定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必然选择。要抓住沿海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投资的软硬环境,把农民工回归创业与新农村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统筹考虑,将承包权出资和参与创业的行业由种植业扩大到所有农、林、牧、渔及食品加工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就业与承接产业转移,产业结构升级相互促进。把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和就业扶持等政策,扩大到城乡所有需要就业的对象,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歧视。包括将农村劳动者纳入到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就业扶助政策范围。
(3)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较多的县,政府可出资建立一个劳动力信息主场所,再在若干个中心乡镇,分别建一个服务场所,在场所内配备相应设备,信息联网,向当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如某个地方的岗位需求是什么,需要多少人,哪个地方劳动力有多少,该往哪去。通过这种服务体系就可以解决农民工和用工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农民工盲目流动的成本,提高就业的准确性。
(4)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积极扶持、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平台,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优化融资环境,多渠道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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