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长吉图先导区开发开放的深入进行,吉林省县域企业的生存载体,工业化与城镇化关系完全失衡。
2·产业结构转换缺乏关联激活机制,制约城镇发展的工业基础。
2007年吉林省县域gdp中三次产业结构为26·6∶38∶35·4,与全省gdp三次产业结构比例14·8∶46·9∶38·3相比,第一产业比重过高,第二、三产业比重低,产业结构不合理是由于缺乏农民转产的关联机制,而农民实现转产的县域工业载体与黑龙江、辽宁两省相比明显落后。
其原因在于县域企业的利润结构和收入结构都以农业为基础,而真正发展乡镇工业没有有效的农业关联产业作基础,如吉林省过度依靠以农业为基础的加工业的发展,使相关联产业只局限于农副业的发展,县域工业发展很少,无法激活产业结构转换,使产业结构转换出现了逆向趋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同时,各级政府领导和管理部门重视城市大工业、大项目,不惜举债将规划区“做大”以获取土地开发的短期收益,忽视小城镇工业化发展和对农村产业布局的规划和引导。片面认为城镇化的推进就是将农村变成城市,忽视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改造,使作为城镇发展支撑的工业发展明显滞后。
3·缺乏龙头企业作先导,城镇对劳动力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吉林省农民收入的结构以农业为主,二三产业的收入偏少,说明工业的发展水平未达到充分的吸引劳动力就业的程度,其关键是缺乏县域主导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龙头企业的发展。吉林省县域企业规模不大,吸引力差,提供的就业机会少,使得农民唯有从事第一产业来实现生存需要,出现了虚高的城镇化率。LocAlhOSt县域的企业关键不是做大,而是做活,做出特色。依托龙头企业发展来推进城镇化,发展二、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需要发展主导产业以增加吸引力和吸纳劳动力的能力。
4·县域城镇规模较小,极化中心不易形成。
吉林省县域城镇的吸纳和集聚能力弱,没有真正地成为城乡边缘区的极化中心。2007年底吉林省行政区划乡镇423个,总人口1 179·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4·8%,市辖镇平均人口为2·3万人,县辖镇平均人口为2·7万人。而吉林省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镇多达373个,占乡镇总数的80%,其中2万人以下的镇,如果扣除农业人口,实际镇区的人口不到1万人。2007年吉林全省镇区人口平均约为8 600人,而5 000人以下的小城镇有262个,占全省小城镇总数的57·7%。[2-3]小城镇人口规模不够,经济实力弱,集聚效应难以产生,这些都从根本上制约了吉林省小城镇对周边乡村的辐射能力。
二、利用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依据新形势下城镇发展的要求,吉林省在新的利好政策的注入下,充分利用县域经济的优势来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县域的外向型经济来推进城镇化、以集聚型经济升级城镇化、以城乡结合经济逐步推进人口城镇化,通过这三种形式的县域经济的发展,将县域城镇所要求的人口、资源调动起来,实现符合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利用经济的推动力将城镇升级。
1·利用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在长吉图开发开放政策的机遇下,吉林省应加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经济的外向性。
县域经济作为一种特色经济和灵活性比较大的经济体需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所以各县域依据“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指导方针,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经济推动城镇化:[4]一是利用招商引资,改变城镇发展的被动方式,为城镇经济发展提供更广的资金来源路径。二是在国际论坛、商务活动机制。
2·利用县域集聚经济的发展升级城镇化。
在区域一体化的要求下,集聚经济的发展成为了必然的趋势。集聚经济是一种渐进式的经济,要求在积累足够的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发挥集聚的优势,集聚经济的优势是可以实现县域内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增加集聚中心的吸引力,使生产要素能更好地向城镇集聚。[6]所以吉林省各县域依据自身的区位优势,通过经济的集聚来升级城镇化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方式。
吉林省应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集聚经济的实现提供足够的生产要素,以适应未来城镇的发展方向;发展关联性产业,促进县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在企业的扩张,突出重点的开发区和限定工业界限,减少为扩张而强占耕地所造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三是土地流转中要保障农民的权益,依据合理的方式补偿占地农民的利益,依据有关法规条例及相应的监督管理组织来进行立法和执法,保证农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法可依,增加农民对执法的信任感。四要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组织体系,发挥政府的调控优势,对如土地转让市场、各种中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合理定价,保证土地流转的可控性。[7]
3·依据城乡结合经济逐步推进人口城镇化。
县域经济作为一种民生经济,改善民生成为了重点。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使农民在政策上和制度上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建立城乡、工农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现实的。究其原因在于实现完全城乡一体化不现实,城乡的一体化是一种相对的一体化,而在实际中更多地表现为城镇与乡村的结合,所以在县域范围内实现城乡一体化,就是发展城镇经济与乡村经济结合为基础的特色经济的发展,根据农民的意愿与县域的实际发展状况,将特色做大、做强,以此为切入点增强县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引导特色产业的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缩短耕种农田的时间,使农村剩余的闲置劳动力能更合理地向县城去谋生,使人口城镇化能够合理推进。
第一,城乡保障相结合实现农民在城镇的生存和发展。农村向城镇过渡阶段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依据特色资源的培育,实现经济的起步,而这种起步是与城镇化的起步相对应的。通过县域城镇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同时激活了农村劳动力市场,加速了人口流动的趋势。为应对人口的过快流动所带来的负影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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