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领域为主:在都市再生领域是以都市再生的统筹策划者的角色,协助并参与民间企业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动政策必要性高的都市再生事业;在居住环境领域主要承接公团时代的大约77万户租赁住宅,经营非营利性政策住宅出租与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业务,同时进行住宅内外部空间与设施的更新改善,并对综合住宅区进行重编与改建,增建社会福利设施与住宅。该机构在此业务领域的政策性任务在于提供市场不足或者社会必要的良性租赁住宅,确保居住者生活安全、安定与便利。
综上,日本公共住宅的建设、融资、机构设置方面都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向着市场化的方向转变,政府角色的变换、公共住宅机构的改革、公共住宅建设的重点的转移及其与都市更新的结合等方面,对我国公共住宅的建设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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