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谈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浅谈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企业和公共主体之间的商业纠纷并不一定是上文提及的“他们之间且仅在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从定义上来说,公共主体要把人作为一个整体,因而其有义务向公众披露与其相关的活动。这就提出了一种可能性,即私人主体和公共主体之间纠纷的维度实际上是“在他们和任何人之间”,因此,此种情况下,保密性应当得到严格地限制。
(一)保密性的公共利益例外规则—案例
保密性的公共利益例外最著名的案子毫无疑问是澳大利亚高等法院1995年就essoresoursesvs.plowman一案作出的判决。该案涉及esso公司与澳大利亚能源与矿业部长。esso对两家澳大利亚公用事业公司提起了仲裁。能源部长向高等法院申请公开仲裁程序中的文件,因为其承担着公众事业的监督责任。esso则认为被要求公开的文件中有些是私密、机密、专有或商业敏感性质的,因而不得被公开。
法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判决:(1)澳大利亚仲裁并没有默示的保密义务,如果双方要求保密,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相关条款,则该条款是对双方有约束力的;(2)公共主体在某些情况下有向公众披露信息的积极义务,即有些情况下,第三方和公众有合法的理由知晓仲裁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就是保密性的公共利益例外;(3)因为合法理由而向公众披露信息的标准是“政府信息”。政府秘密不同于个人或商业秘密,法庭必须从不同层面审查政府信息的披露。实际上,这意味着披露和假设的举证责任倒置,政府信息应当能够为公众所知悉,除非可以证明公众的利益在于不披露。

(二)保护保密性,限制公共利益例外的理由
在法律领域,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一对永恒的矛盾。Www.yBAsK.COm仲裁的保密性可以被视为私人主体可期待的一种利益,即私人利益。而倾向于在仲裁中保护保密性,限制公共利益例外则不外乎出于以下考量:
1.公众形象
众所周知,私人主体倾向于选择国际商事仲裁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公众形象。对此,曾有学者作出如下表述,国际商事仲裁本质上是一个私有流程,因为那些商业纠纷中不希望在法庭被公开或者可能被进一步扩大公开的指控,如恶意欺诈、虚假陈述、财政资源匮乏等可以不公开进行,这被当事人视为一个相当大的优势。从私人主体的意愿来看,对有可能损害公司的公众形象或声誉的纠纷保持低调,这是权衡赞成保密性而反对公众利益例外的一个重要因素。
2.保护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在仲裁中保护私人个体的知识产权。毫无疑问,保护专有信息是国际商事仲裁中必须慎重考虑的因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生效后,商业秘密和其他专有信息持有者在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贸易中有权保护其秘密信息。trips第3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1)在作为一个实体或其组成部分的精确形状及组合不为正规地处理此种信息的那部分人所共知或不易被其得到的意义上说是秘密的;(2)由于是秘密的而具有商业价值;(3)被其合法的掌握者根据情况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秘密信息的持有者应保护该信息免于披露。

(三)突破保密性,扩大公共利益例外的理由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当遇到公共利益时,trips还是作出了例外规定,“除非是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或采取了保证该数据免受不公平商业利用的措施。”可见,在商事仲裁实践中突破保密性的限制,扩大公共利益例外也有其特殊的考量:
1.公众日益增长的参与国家事务的期待
倾向于扩大公共利益例外的影响因素是日益增长的公众有权参与治理的期望。从最基础的层面来说,参与期望表明公众有权获悉政府正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一步说,这还包括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实际参与到各种特定的法律程序的期望。很显然,这种期望成为了上述澳大利亚esso案中的首要考量。
2.国家承担的法律义务需要扩大的公共利益例外
如果进一步考虑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的道德期望背后的意义,则会发现大多数国家在国际层面上承担的义务可以作为扩大的公共利益例外的法律依据。其中,最重要的义务就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的规定。公约第25条规定,每个公民应有下列权利和机会,…不受不合理的限制:(1)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2)…;(3)在一般的平等的条件下,参加本国公务。这条规定涵盖了公共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且要求在国际、国家、区域和地方各层面制定和实施政策。如果私人主体与公共主体的商事仲裁涉及到了公共政策的应用或解释,则会导致仲裁中积极的公众参与权利,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告知公众其进展和结果。即使是由于一般商业合同条款引发的仲裁,仲裁的进展和裁决也构成“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三、保密性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由此可见,保密性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确存在矛盾,但这个矛盾又不是绝对的不能减损,因此我们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概述两者平衡的策略:
首先,基于基本的道德和国际法律义务考量,符合trips协议第39条定义的“无需披露信息”要求的专有性质的信息应当予以保护,此等信息应当属于公共利益例外下不适合公开的情形。
其次,并不符合trips要求但属于正当公共利益的信息应当予以披露,前提是此等信息之所以具有利益是因为其涉及特殊方面的公共法律或政策。在此原则下的披露既尊重了政府透明治理的目标需求,又符合国家签订的相关条约中有关保障公众参与政治过程的义务。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仲裁庭和法学人士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
1.“正当公众利益”的概念需要进一步精炼。从esso案的判决可以看出,私人主体与公共主体之间的仲裁所涉及的信息很有可能因为涉及公众利益而一概被认为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不加选择的任意披露,这反而会导致仲裁的保密性受到破坏。因此,应当严格明晰“正当公众利益”的范围,使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浅谈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与公共利益的平衡》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谈刑诉法修改后驻所检察对在押人员人权的尊重和
    [法律论文]浅谈对提升贫困地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实效性
    [法律论文]浅谈新西兰校车采购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律论文]试析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
    [法律论文]浅谈美国好撒玛利亚人法对我国见义勇为统一立法的
    [法律论文]浅谈B2C模式下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完善的必要性研究
    [法律论文]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中国市场经
    [法律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视角下防范党员干部的精
    [法律论文]浅谈集体经济改制后公司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调查报
    [法律论文]浅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研究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简析公益行政诉讼史上开庭次数最
    普通论文刑事再审指定管辖与发回重审案件
    普通论文关于我国司法解释制度的现实困境
    普通论文刑事诉讼司法审查制度的内外机制
    普通论文区域经济横向合作法律制度探析
    普通论文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问题研
    普通论文消费者概念的法律解析——兼论我
    普通论文浅谈公证职业道德建设
    普通论文中国婚姻法的完善与发展
    普通论文道德偶像与法治崇拜
    普通论文论量刑建议.
    普通论文善意取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物理与德育教育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新时期我国保安业的发展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电信公司社会监督员管理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我国农业保护问题的再思
    普通论文[工程建筑]沥青路面早期破坏探析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诚信是行业发展的基石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谈中技音乐新课程与学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特殊困难户廉租房申请书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供养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净化系统安装时应注意的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文化执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运动休闲品牌促销方案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招标投标工作调研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学期工作总结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XX镇8月份特色工作总结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运动会欢迎词
    普通演讲[交际礼仪范文]洽谈会的礼仪性准备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学院师生党员共建结对仪式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记者采风活动欢迎辞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校长开学典礼致辞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转正申请书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公司党员先进性教育转段
    普通党建工会[国庆范文]建国60周年作文素材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创新发展  拓展后劲-邮政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集团电话维护协议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扶贫方面范文集锦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小学学计划”学校工作计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全县科技工作者座谈会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凝财聚力 加快建设推进农村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边境乡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普通公文方案[法律文书]“住村联心”责任书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公司雨季三防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