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金融自由化中的金融监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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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解脱,使后者得以制止。因此,GATS在序言中明确提出需建立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则的多边框架使服务贸易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得到增长。同时附录也对审慎措施进行了必要的约束,并规定当审慎措施与GATS的规定不一致时,这些措施不得当作该成员逃避其GATS承诺或义务的工具。
2.WTO框架下审慎监管措施不受GATS自由化条款的羁绊
监管与自由化是WTO在金融领域的两大支点,二者在多边意义上的关系最终取决于WTO金融服务规则框架对二者的权衡后所作出的定夺。根据附录的规定,WTO不阻止成员国采取措施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存款人等,WTO的目标是金融服务自由化而不是不要监管。
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金融稳定和公众福利等具有积极作用。然而,金融自由化促进经济增长、金融稳定以及社会福利的效果的实现不是没有条件的,而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其中主要是宏观经济的稳定和监管制度的健全与有效,这也为成员方实施金融自由化提出了挑战。宏观经济与金融服务自由化的关系问题是影响金融自由化成功的重要问题,但已超出本文范围,故不做探讨。但需要指出的是,金融在营造宏观经济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从而也构成影响宏观经济的重要因素,宏观经济稳定在现代经济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状况,而金融状况又取决于监管。就监管对金融自由化的作用而言,有关金融规制和监管的研究普遍认为,纠正市场失灵和金融业外部效应需要规制政策,认为金融自由化所能带来的利益必须以国内存在合适的监管和规制机制为基础和条件。不仅如此,许多研究还表明,审慎监管能够增强开放条件下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监管对于处于开放条件下的金融业更加重要。在开 [1] [2] [3] 下一页 转贴于 简历中国论文中心 http://oa.jlch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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