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效对接,也就是把装备制造业的“市场结构”、“技术创新”和“支持性政策框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效系统的整体。
3.制定相关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合作政策以及行业协会与标准协会的规范性政策。构建了技术消化吸收的组织模式以后,生产型寡头和研发型寡头之间的有效合作、生产型寡头之间以及研发型寡头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寡头和外围中小单位之间的竞争合作等行为都需要进行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使其研发行为遵循市场规律,提高效率。
另外,通过政策制定,要明确装备制造业各类协会的作用,使他们搭建起装备制造业内部各部门信息沟通的桥梁。同时,制定一些和国际接轨的行业标准和认证,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鼓励各个生产性单位和研究性单位积极参加各类协会,积极进行各类标注的认证。
4.装备制造业技术引进的政策约束以及技术吸收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首先要明确装备制造业国内技术水平和国际技术水平的差距,了解国内在该行业技术上无法达到而必须引进的领域,使得装备制造业在技术引进中具有针对性。同时,对国内能够解决的技术装备的盲目引进进行政策约束。
在技术消化吸收后,吸收效果的评价是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模型中的关键一环。当然,评价体系的构建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结合行业部门技术特点和绩效以及国家宏观政策目标进行。
5.行业内技术扩散的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市场中技术扩散(外溢)的经济学分析可知,正是由于技术的外溢效应导致了企业研发积极性的不足。从国家层面上,应该制定合理的行业内技术扩散的激励机制,从研发源头上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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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贤明.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j].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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