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证自由的层次性分析及其客观化制约 |
|
|
道和自由旁听是确保自由心证理性化的重要条件之一,它可以使法院的审判过程充分暴霹在社会公众的视听之下,避免暗箱操作,促进审判过程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证司法公正。在司法实践中,心证过程公开化最大的问题就是媒体对案件审判的旁听和报道,经常受到法院不正当的干预,如媒体记者在旁听案件时做笔记、录音、录像必须要经过法院允许,社会公众也常受到类似的待遇。这实际上是对媒体和社会公众自由的限制,不利于对法官心证过程的监督。在日本,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法院也禁止在法庭内作记录。但这种状况到1989年因一个美国律师的起诉并在最高法院胜诉后开始发生改变。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日本的做法,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该都允许做记录,以完全实现心证过程的公开化。 注释: [1][2][3] 叶自强.从传统自由心证到论坛[c].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334-348. [6] 杨荣新,肖建华.论“依法心证”——我国证据判断方法之确立[a].陈光中.诉讼法理论与实践——民事行政诉讼卷[c].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259. [7] 毕玉谦.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69. [8] 程春华.民事证据专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245. [9] 刘善春,毕玉谦,郑旭.诉讼证据规则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138. [10] 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321-322.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民事诉讼证人当庭询问程序研究 下一个论文: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之完善
|
|
|
看了《心证自由的层次性分析及其客观化制约》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权 [法律论文]试论婚姻自由之不能离的婚 [法律论文]浅谈如何在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中做到执法必严 [法律论文]试论短期自由刑的改良 [法律论文]试析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的冲突与平衡 [法律论文]言论自由与诽谤罪 [法律论文]论遗嘱自由之限制: 立法干预的正当性及其路径 [法律论文]论言论自由的本质 [经济论文]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缴纳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免费范文]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缴纳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