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2007年第3期,第111页。 [3] 孙宝民,吴春波:“和谐检察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再探讨”,载《检察研究参考》2007年第6期,第9页。 [4] 甄贞、陈静:《刑事和解的可行性理论分析》,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4期,第11页。 [5] 陈瑞华语,引自甄贞、陈静:《刑事和解的可行性理论分析》,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4期,第10页。 [6] 黄汉勇:《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与完善》,《检察日报》,2007年3月27日。 [7] 参见2003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8] 陈光中、葛琳:《刑事和解初探》,《中国法学》,2006年第5期。 [9] 郑建军、毕晓芳、陈慧芳:《我国刑事和解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思路》,《法制与社会》,200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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