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我国社区服务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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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者其他机构参加劳动。社区服务的刑罚方法最早出现在英国,该国在l973年的《刑事司法法》中规定了“社区服务”的刑种。该法规定,法官可以判令被告人进行无偿的社区工作,弥补因其罪行给社会和个人造成的损失。这种刑罚方法一出现,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各国纷纷仿效并很快将其法律化。目前,社区服务已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使用。而且,国际社会非常重视社区服务这种方法在各国的推广、使用。1997年12月24日至28日在赞比亚卡马多举行的非洲社区服务裁决国际会议通过了《卡马多社区服务宣言》,对于推动社区服务刑罚在世界各国的使用起了很大的作用。 目前我国大陆刑事制度中尚无社区服务令这一刑罚,但实践中已经有司法机关对这一刑罚方法进行实验:2001年,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向因为盗窃而受到刑事追究的17岁的犯罪嫌疑人发出了我国第一道“社区服务令”,此后我国又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实践证明,社区服务刑罚制度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教育、改造、挽救那些未成年犯、轻微犯罪人、过失犯非常有效的措施,它将社区服务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对于预防犯罪、稳定社会、帮助社区稳定发展都有良好的作用。 虽然目前的试点工作是在法律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摸索前行的,未来,社区服务刑罚制度作为社区服务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的交叉制度,在我国必然走向法治化、规范化。未来,我们在发展这一制度时,可以借鉴英国2000年出台的《刑事法院量刑权限法案》,建立我国的社区服务刑罚法律制度,对社区服务刑罚的对象、社区服务刑罚的执行主体、社区服务刑罚的程序、社区服务刑罚的类型等作出专门规定。locaLhosT然而从我国社区服务刑罚立法条件的现实状况考虑,要想马上制定一部完备的社区服务刑罚法律还不太现实,但是以修改与完善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作为过渡,还是可行的。待条件成熟之时,再启动社区服务刑罚法的立法程序,推进社区服务刑罚制度的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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