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宪法权利救济问题探析 |
|
|
法律对此类侵害基本权利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作出具体的保护性规定?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根据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保护性的规定?对被侵害的宪法基本权利提供法律上的救济?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援引宪法基本权利的规定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在“当某一类具体的社会关系已有宪法规定?尚无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时?不能因为没有具体立法而拒绝处理?而应当适用宪法的原则作出裁决”。 再次?如果侵害个人权利的行为既符合民事法律禁止规定的构成要件?也符合行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构成要件?也即对某一种侵犯个人基本权利的行为?能够直接援引民事法律或行政法的规定进行保护?而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对基本权利保护的强度与范围?不如宪法上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强度与范围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援引基本权利的规定进行审判。 宪法处于一国法律体系的顶端?有着最高的权威?但如果其得不到真正的适用?那么?再“高”的宪法也是没用的。宪法适用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由审理个案进而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从而更加有效的保护公民权利。实行宪法诉讼?建立全面、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中国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浅谈宪法权利与大学生权利保护 下一个论文: 浅论我国复合型违宪审查模式的构建
|
|
|
看了《浅析宪法权利救济问题探析》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析涉外职务犯罪预防 [法律论文]浅析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 [电子机械]浅析基于可靠性工程的电子信息装备质量管理研究 [免费范文]浅析从律师业务的拓展看公证 [免费范文]浅析实际持卡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论文]浅析非法取得死者财物与犯罪的界限 [法律论文]浅析电动自行车的法律监管论述 [法律论文]浅析醉酒人刑事责任之中外理论 [法律论文]试论宪法学与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 [法律论文]浅析实际持卡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