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           
《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
其四,将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不利于公务员权利的救济。
其五,笔者在调查问卷中收集到的各地复议机构反映实践中遇到下列具体问题是否属于复议范围有必要进一步研究:行政劝阻、专题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认定书、专利案件、要求退还多交的养老保险金、要求将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自行垫付以领取退休费、对人事部门办理离退休不收的等新型案件。
《行政复议法》关于复议的行为范围的规定受到《行政诉讼法》的影响,与之保持一致,现在看来这种定位存在相当大的问题。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来解决行政争议,涉及行政上下级关系;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来解决行政争议,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将二种争议解决机制的范围实行完全对应,使得有的不适合司法权审查的行政行为也无法进入复议,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救济无门。不适合司法审查的并非都不适合行政审查,不应将复议范围与诉讼范围完全等同,应当尽可能将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产生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行为都纳入行政复议范围,这是修改《行政复议法》时应当重新思考的问题。
复议范围修改的基本思路是要尽可能扩大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特别是要将国家行政扩展至社会行政,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具体可以考虑将以下事项纳入复议范围:
1.将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纳入复议范围。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但又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按照目前的行政主体理论,不属于行政主体的范围,其作出的行为因而不属于复议范围,但这些组织在行使公共权力,其作出的行为具有支配性,因此,应当也纳入复议范围,为公民提供救济途径。为防止挂一漏万,可采用肯定式概括规定方式,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但是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2.将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处分纳入复议范围。目前人事争议按照内部申诉、人事仲裁解决,但这些机制在法律化、制度化方面还有待提升,并不能给公务员提供有效的救济。过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将这类内部行政行为排除在复议范围和诉讼范围之外是因为受到德国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在德国早已被抛弃。公务员作为自然人,当其权利受到行政机关影响时,应当如普通自然人一样获得法律救济,这是法治统一的基本要求。
3.将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章纳入复议范围。目前可以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立法,仅限于一定级别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立法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备案审查机制,但由于存在发现问题难、启动难等诸多问题,备案审查机制的运行并不顺畅,未能有效发挥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作用。如果能够将行政立法也纳入复议范围,既能更好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也可以通过复议的启动机制有效激活对行政立法的审查和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属于立法范畴,被纳入复议的范围,但《行政复议法》仅限于一定级别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仅仅因为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就将之排除在外,应当说理由不充分。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有可能违法,也应当将之纳入复议范围。
四、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各项程序权利,加强程序制度的公正性建设是复议公正解决行政争议的程序保障
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又一核心问题。由于立法之初对复议程序刻意反司法化的制度构建定位,造成复议程序过于简化与内部行政化,程序理性与程序公正的基本制度要素缺失。具体而言,复议程序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第一,程序过度行政化,复议案件的办理按照普通办件的内部流程逐级报批,复议程序没有体现复议活动以解决行政争议为内容的特点。
第二,程序中立原则缺失,没有规定回避制度。此外,复议工作人员与被申请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沟通频繁,而申请人很难有机会向复议工作人员陈述意见,二者没有得到同等对待。
第三,程序参与原则缺失,没有为申请人参与复议过程作出制度安排,在程序构建上体现为较强的复议机关主导色彩,强调通过复议工作人员的努力去查明事实真相,并不重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对抗对复议过程的推动。此外,参与原则的缺失使得律师代理在复议中发挥作用的空间极其有限,不利于复议专业性的提升和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

第四,直接言词原则缺失,复议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实行书面审,不进行言词辩论,只在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没有体现裁决争议行为应当具有的两造对抗、居中裁决的基本程序构造。[5]
第五,程序理性原则缺失,将行政复议的灵活、便捷优势简单化为过度简化程序,对调查与证据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导致办案人员无所适从,复议决定的理性基础欠缺制度保障。
第六,程序公开原则缺失,行政复议过程封闭,不透明,不向社会公开,复议决定书不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作出详细的理由说明。行政复议由于实行书面审原则,不公开举行,公众无法旁听,既不利于对复议活动的监督,也使其公正性难以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
复议程序所呈现出的前述缺陷都属于结构性制度缺失,严重阻碍了复议各项功能的发挥。立法当初为突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不同,也为体现行政解决争议所具有的高效、便捷优势,高举反司法化的大旗,却未料程序构建的反司法化制度定位反被指称为造成目前行政复议面临诸多困境的罪魁祸首。复议程序制度构建中的司法化与反司法化之争源于裁决争议本是司法性质的行为,但复议机关性质却归属行政机关,由此产生复议程序是依机关性质定位为行政程序还是按行为内容定位为司法程序的问题。其实如果承认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为并行的二元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则完全司法化与完全反司法化(极端行政化)都属极端情形,实则不可能。因为如采完全司法化,则行政复议同质于行政诉讼,几无存在之制度基础;如采完全反司法化,则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路径探讨
    [法律论文]试论行政法视野下的城管职权整合问题探析
    [免费范文]试论当前我国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几点思考
    [法律论文]试论检察权与基层行政管理的对接
    [法律论文]浅谈行政执行权利控制的必要性
    [法律论文]试析对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的思考
    [法律论文]试论专家参与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的研究
    [法律论文]试析行政调查权的设定
    [法律论文]浅谈工伤行政确认案件的调查分析
    [法律论文]试论当前我国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几点思考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罪犯劳动中权利的法理探析
    普通论文论法与道德
    普通论文城市公物警察权之分解研究:园林
    普通论文行政处罚的种类分析和探研
    普通论文检察机关在构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
    普通论文各国法官的身份保障
    普通论文试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缺陷
    普通论文对不可抗辩条款立法的思考
    普通论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
    普通论文试论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的提起
    普通论文浅谈马锡五审判方式对现代司法制
    普通论文略论草原生态旅游的法律保护
    论文
    普通论文[法律论文]挑战与应对:民行检察监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中国企业界20年偶像轮回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论作业成本管理与战略成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吃鱼和吃鸡、原因何在2则
    普通论文[工程建筑]试论开封近代建筑的保护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浅论中国金融监管市场化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论支持农行股改“面向三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中国工业设计现状与发展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零八零七]四抓四看理论文章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安全管理副经理述职报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青年建国60周年演讲稿
    普通范文[零八零五]全市林业局长会议讲话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2010年大学生寒假实践报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查
    普通范文[零八零六]XX乡第五届人代会第一次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机关知识竞赛主持词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新学期开学学生代表发言稿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仓管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五一劳动节期间领导演讲稿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毕业后同学聚会发言稿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经理上任发言材料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会计主管竞聘演讲稿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购销合同(爆破器材)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全省优秀档案工作者事迹材
    普通汇报体会[工作体会]2010年关于创建“职工之家
    普通公文方案[常用公文]武汉城市经济圈建设若干对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旅游计划书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2010年感恩有你活动方案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障问
    普通领导讲话[思想宣传]组织部长在县非公党工委深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办公室主任个人半年工作总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经济特区国企党建工作发展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储备中心办公楼开工奠基仪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民族医学的一枝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