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几个重要问题——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解读           
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几个重要问题——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解读

【摘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非单纯处罚“赖账不还”,其背后蕴涵着处罚诈骗劳务的法理,据此,可以对可罚性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作出合理解释,即一方面它是提高“赖账不还”的违法性程度、作为刑罚扩张事由的“客观的超过要素”,另一方面是限制诈骗劳务行为成立本罪的范围、作为刑罚限制事由的“客观的处罚条件”。另外,抢劫罪中的“暴力、胁迫”、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与诈骗罪中的“诈骗”不是本罪“其它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方法。
【关键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恶意欠薪;诈骗劳务;逃避支付


《刑法修正案(八)》新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罪状表述来看,似乎均在表明本罪的规范目的在于处罚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这种“赖账不还”的行为,现在本罪被俗称为“恶意欠薪罪”就反应了这种普遍性认识。但是,如果国家动用刑罚处罚单纯的“赖账不还”行为,显然把刑罚权过分扩张到了民事领域,有违刑法谦抑性原理。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本罪。

一、保护法益与行为对象

(一)保护法益:劳动者的财产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规定在刑法第276条“破坏生产经营罪”之后,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因为刑法第276条是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最后一个罪名,所以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属的类罪名来看,其法益可以确定为“财产权”。同时,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因此,可以通过行为特征确定法益内容。法条明确规定本罪的行为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此,本罪的法益是劳动者的财产权,其具体内容通过行为对象“劳动报酬”体现出来。locAlHOst

(二)行为对象: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很显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的报酬,是“劳动报酬”。具体包括两部分:一是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但是不排除约定支付实物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二是各种依法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即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即劳动者不缴纳。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依法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理应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规定的“劳动报酬”的范畴。

然而,是否可以反过来说:“‘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得的报酬”[1]呢?对此,需要判断的是:能否将本罪中的劳动报酬限制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之中,而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雇主之间依照民事法律而形成的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排除在本条适用之外?

本文认为,劳务关系同样为本条所规制,其中,劳动报酬为劳务合同所直接约定的金额。首先,只要劳动力成为商品,就会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或雇主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没有实质性的意义,无论怎样,劳动者都有获得对价性的劳动报酬的权利。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约定了的劳动义务却没有获得劳动报酬的,那么就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从实质违法性的角度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并不影响违法性。其次,从语义上讲,无论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还是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都为本条所使用的“劳动者”这一法定概念所涵摄,没有足够的理由不得进行缩小解释。最后,在实务中,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下,究竟是劳动纠纷还是劳务纠纷,区别起来具有相对性与随意性。对于相同的案件,在不同地区、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手中,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因此,若对“劳动者”进行缩小解释,不仅不利于保护法益,而且不利于本罪的司法适用。例如,若采取缩小解释,则在某拖欠工资的案件中,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认为是劳动纠纷的,行为人就可能成立本罪;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不认为是劳动纠纷而是劳务纠纷的,行为人就不可能成立本罪。很显然,将行为的违法性取决于第三方的主观认识的做法绝非妥当。可见,对本罪中的“劳动者”不能进行缩小解释,而只能是将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涵摄于其中。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才会发生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乃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意以及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而最终形成的具有对价性的财产性利益。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不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劳动报酬。

二、实行行为

从文义上看,本罪的实行行为包括两种,一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行为”,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者的共同点在于“不支付劳动报酬”。转移财产、逃匿之外的方法是指与转移财产、逃匿性质相同的方法,如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的“支付能力”应该以公安机关立案时为准,如果立案时行为人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的,以第二种实行行为定罪处罚;如果在立案时行为人没有支付能力的,则需要调查其没有支付能力的原因,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则以第一种实行行为定罪处罚。反之,不是犯罪。

[1] [2] [3] [4] [5] [6]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几个重要问题——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解读》的网友还看了:
    [今日更新]论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之刑法分析
    [今日更新]浅析刑法中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
    [今日更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法分析
    [今日更新]“拒不申报”偷税方式犯罪化的合理性论证
    [经济论文]“拒不申报”偷税方式犯罪化的合理性论证
    [免费范文]拒 不 执 行 判 决、裁 定 罪 的 适 用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地权的困境:明代史个案研究
    普通论文浅谈从个案看美国“公平正义”的
    普通论文浅论我国动物保护法草案
    普通论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问题
    普通论文行政法的比例原则
    普通论文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困惑与消
    普通论文试论宪法义务理论及发展趋势
    普通论文试论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
    普通论文知识产权法的价值透析
    普通论文浅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行政抵抗权
    普通论文论台湾地区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对大
    普通论文浅谈《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制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透视音乐新课标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教师工作总结(语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建议书性质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培育我国跨国公司的战略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02-03第二学期团委工作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在全县招录公务员会议上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加快福建社会漩信环境建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谈加强企业经济管理的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乡镇“弘扬清廉之风”廉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医院药房社会实践报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西部科技人才资源开发状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相亲见面十大注意事项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林区派出所长年终述职报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宣传文化中心年终工作总
    普通范文[零八零五]厂房租赁合同
    普通范文[朗诵节目]劳动信访办和谐快板书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学生演讲稿范文]做文明学生,创文明龙城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镇机关党支部“创先争优”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2005年在全市政法暨信访稳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祝朋友新婚的信息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文书竞聘演讲稿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县医院2007年工作总结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环境保护局2009年党风廉政
    普通汇报体会[经验材料]如何处理突发事件
    普通公文方案[申报材料]小学精神文明活动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公路管理处机关科室质量体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邮政支局支局长的先进事迹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打击非法行医暨非法采供血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七年级上学期单元作文教学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地税局长党组书记述职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湖北省基层调查反映当前农
    普通党建工会[思想汇报]我看反腐败
    普通党建工会[入党相关]学习新党章有感